| 发文单位:永福县城市管理监督局 | 成文日期:2023年05月22日 |
| 标 题:永城管字[2023]19号永福县城市管理监督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 |
| 发文字号:永城管字[2023]19号 | 发布日期:2023年05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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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拟订城市管理执法的政策规定,负责全县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开展城市管理执法行为监督。配合永福生态环境局、县公安局等有关部门开展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市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行政处罚工作。
2.负责牵头城市天然气管网规划和建设工作,加快推进和完善城市天然气管网、加气站等基础设施建设。配合县发改局、县工信和商贸局等部门推进天然气供储销体系建设,增加清洁能源的使用。
3.负责对县城及各乡镇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管,负责对建筑垃圾运输公司处置建筑垃圾进行监管,指导各乡镇设置规范的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取缔非法弃土场,对渣土撒漏、不密闭运输、乱倒乱排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渣土管理相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4.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的污染防治,督促项目业主和乡镇加强垃圾焚烧厂和垃圾中转站规范化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县城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以及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工作;推进县城生活垃圾分类处置。
5.负责对露天烧烤的监管和查处;负责监督指导各乡镇对露天焚烧行为的监管和查处。
6.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市政公用和市容环卫设施建设项目的建设。
永福县城市管理监督局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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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县城市管理监督局办公室 2023年5月22日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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