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发改字〔2025〕42号关于永福县罗锦镇崇山村产业发展配套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新批复

2025-05-30 16:00     来源:永福县发展和改革局     作者:永福县发改局

永福县罗锦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请求重新批复永福县罗锦镇崇山村产业发展配套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收悉。你单位委托中天昊建设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永福县罗锦镇崇山村产业发展配套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通过贺州天盛嘉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评估,现因资金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经研究,现重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2502-450326-04-01-746171

二、为了促进罗锦镇崇山村乡村旅游等产业振兴、美丽乡村建设,实现崇山村特色产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产业经济发展及带动效益的需要,同意实施永福县罗锦镇崇山村产业发展配套设施项目

三、项目名称:永福县罗锦镇崇山村产业发展配套设施项目

项目业主永福县罗锦镇人民政府

、建设地点永福县罗锦镇崇山村

六、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永福县罗锦镇崇山村西岔屯排水灌溉渠2500米,宽2米,高2米;建设产业道路360米,路面宽度3.5米,厚0.18米;建设生产道路3000米,路面宽度2.0米,厚0.18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水渠工程及相关附属设施工程。

七、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提出的工程建设方案、环境影响评价、节能、工程招投标等内容。

八、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928.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799.2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5.3万元,预备费为44.22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以工代赈补助资金799.28元(含发放劳务报酬321.1万元,占中央以工代赈补助资金的40.17%);地方配套资金129.52万元。

九、本项目拟申请中央资金,采用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模式。预计提升产业道路3360米、水渠2500在确保劳务报酬发放金额不低于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30%的基础上,尽可能进一步提高占比,带动更多农村劳动力参与工程建设,实现就地就近增收。预计带动当地群众务工人数160人,就业技能培训160人,设置公益性岗位3个。

十、要严格按照附件中核准的方案开展工程招标工作。

十一永发改字20255号文同时废止。

十二、本批复下达后,项目建设地点变更或总投资超出批复10%以上的,根据有关规定,需到我局重新批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十三、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2328688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接文后,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附件:永福县罗锦镇崇山村产业发展配套设施项目招投标核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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