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办案办公区门卫室翻新项目不进行招标采购的批复

2022-06-09 17:00     来源:永福县发改局     作者:永福县发改局

为提高检察机关的对外形象。永福县人民检察院拟对院门卫室进行修缮。该工程主要对门卫室内外墙进行维修。现拟对办公办案区门卫室进行翻新。经预算共需资金2.47万元,所需资金来源为永福县人民检察院经费中列支。

根据《永福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该项目未达到必须招标的标准,同意业主提出不招标的请求,本工程的采购可以不进行招标。

永福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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