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检察机关的对外形象。永福县人民检察院拟对院门卫室进行修缮。该工程主要对门卫室内外墙进行维修。现拟对办公办案区门卫室进行翻新。经预算共需资金2.47万元,所需资金来源为永福县人民检察院经费中列支。
根据《永福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该项目未达到必须招标的标准,同意业主提出不招标的请求,本工程的采购可以不进行招标。
永福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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