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同意变更永福县2025年第一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予以公告。(具体项目详见附件)
资金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上级资金下达文号:桂整合〔2024〕29号。2025年第一批中央和自治区资金621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294万元,自治区资金1922万元。县级下达文号:永政函[2025]15号;变更后资金文号:永政函[2025]65号。现需变更项目计划,具体变更方案如下:
一、变更前衔接资金共471.5万元,中央资金300万元,自治区资金171.5万元,全部为产业发展项目资金,由县财政局从县农业农村局收回。(附件1)
二、变更后衔接资金共471.5万元全部用于产业发展项目(产业道路、沟渠等),中央资金300万元,自治区资金171.5万元,资金由县财政局下达至各乡镇人民政府,项目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永福县农业农村局 迎宾路167号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8512387,yfxfpb@guilin.gov.cn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永福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18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