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永福县2025年第一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公告

2025-02-28 17:20     来源:永福县农业农村局     作者:尹月

现将同意永福县2025年第一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予以公告。(具体项目详见附件)

资金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上级资金下达文号:桂整合〔2024〕29号。县级下达文号:永政函[2025]15号。具体项目及明细如下: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621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294万元,自治区资金1922万元。

(一)安排773.08万元中央资金用于永福县2025年特色产业以奖代补项目(到户类)(附件2)

(二)安排150万元中央资金用于脱贫户(含监测户)小额贷款贴息项目(附件5)

(三)安排350万元中央资金用于永福县2025年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附件2)。

(四)安排200万元自治区资金用于永福县2025年水果高质量发展建设项目(附件2)

(五)安排100万元自治区资金用于永福县2025年传统优势特色产业恢复与发展(附件2)

(六)安排800万元中央资金用于永福县2025年退柑还粮产业示范基地(附件2)

(七)安排1268.88万元资金用于产业基础设施项目(产业道路、灌溉水渠等),其中中央资金567.95万元,自治区资金700.93万元,项目由县水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附件2)。

(八)安排602.71万元资金用于基础设施项目(通屯道路、人饮工程、桥梁等),其中中央资金422.87万元,自治区资金179.84万元,项目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附件2)。

(九)安排850万元中央资金用于永福县2025年“千万工程”项目,项目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附件2)

(十)安排40万元自治区资金用于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公共服务岗位)项目(附件6)

(十一)安排75万元自治区资金用于易地搬迁后续扶持(贷款利息)项目(附件5)

(十二)安排140万元中央资金用于雨露计划项目(附件6)

(十三)安排60万元自治区资金用于永福县2025年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跨省务工就业交通补助项目(附件6)

(十四)安排744.33万元资金用于永福县2025年乡村建设公益性岗位(到户类),其中中央资金197.1万元,自治区资金547.23万元(附件6)

(十五)安排62万元用于项目管理费,其中中央资金43万元,自治区资金19万元(附件2)

二、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300万元全部为中央资金,其中51.05万元用于基础设施项目,245.95万元用于产业发展项目,3万元用于项目管理费(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附件3)。

三、以工代赈任务资金379万元,全部为中央资金,安排用于基础设施项目(附件4)

以上项目资金共6895万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621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用于产业类项目2641.03万元,占比为61.5%,自治区资金用于产业类项目1000.93万元,占比为52.07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300万元用于产业类项目245.95,占比为81.98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永福县农业农村局 迎宾路167号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8512387,yfxfpb@guilin.gov.cn

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电话:1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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