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关于同意调整永福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予以公告。(具体项目详见附件)
资金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上级资金下达文号:桂整合〔2023〕35号。2024年第一批中央和自治区资金825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541万元,自治区资金3718万元;《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上级下达文件:桂整合〔2023〕23号。第二批自治区资金共下达我县897万元;县级资金下达文号:永政函〔2024〕23号、永政函〔2023〕154号。县级下达文号:永政函[2025]3号。现需变更项目计划,具体变更方案如下:
具体为:2023年由县文广体旅局组织实施的永福县农村应急广播体系建设项目,该项目投入2023年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199.8万元;2024年由堡里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永福县堡里镇堡里安置点安保设施项目,该项目投入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8万元。相关施工公司已于2024年12月30日退款合计207.8万元,为尽快完成资金整改工作,县农业农村局拟定了资金调整使用计划,经县财政局审核同意,具体方案如下:
一、安排资金4.23万元用于实施基础设施项目。
二、安排5.84万元自治区资金用于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公共服务岗位)项目。
三、安排资金197.7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8万元,自治区资金189.73万元)用于2025年乡村建设公益性岗位(到户类)。
以上项目资金合计207.8万元。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永福县农业农村局 迎宾路167号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8512387,yfxfpb@guilin.gov.cn
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电话:12317
永福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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