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卫连着你我他,齐抓共管靠大家。创建国家卫生县工作是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是完善城市功能、改善群众生活环境的现实需要。目前,全县正全力创建国家卫生县,创建期为2022年至2024年,为进一步提高全县广大群众参与我县爱国卫生工作的积极性,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畅通群众投诉渠道,更直接地了解广大群众对创卫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有效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永福县设立了爱国卫生问题投诉举报平台。现将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投诉举报电话、信箱:
(一)永福县城市管理监督局
投诉热线电话:0773—8512684
投诉邮箱:yfhwz8512684@163.com
受理内容:建城区环境卫生差、公共区域道路有坑洼、环卫设施破损、污水横流、市政公厕保洁差或收费、绿化带缺株少苗、“牛皮癣”广告严重、占道经营、户外广告破损、居民楼房阳台乱挂衣物、路灯照明损坏等。
(二)永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投诉热线电话:0773-8516315,全国平台12315
投诉邮箱:http://www.yfxscjjb@guilin.gov.cn
投诉网站:http://www.12315.cn/全国12315平台
受理内容:餐饮服务环境卫生不达标,农贸市场卫生不达标、市场内有公厕脏乱差问题;餐饮行业制售变质、过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经营单位未亮证经营、证件过期;非法医疗广告。
(三)永福县卫生计生监督所
投诉热线电话:0773-8552966
投诉邮箱:yfxwsjds@163.com
受理内容:职业卫生、公共卫生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医疗卫生、医疗废弃物处置、采供血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等举报投诉案件受理。
(四)永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热线电话:0773-8556081
投诉邮箱:yfxzjj@163.com
受理内容:城区在建和待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地无围墙、施工现场及周边建筑垃圾乱堆、乱倒,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扬尘四起、施工地出入口未硬化;市政污水管网堵塞不通;物业小区不按规范管理。
(五)永福生态环境局
投诉热线电话:0773-8516628
投诉邮箱:glsthj_yfsthjj@guilin.gov.cn
投诉网络平台:12369网络举报平台
受理内容: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工业企业大气、水环境污染方面的环境风险问题和医疗废物处置过程中发生的污染风险与医源性污水达标排放监管等方面的投诉。
(六)永福镇人民政府
投诉热线电话:0773-8512306
投诉邮箱:taocheng2306@163.com
受理内容:辖区内城中村、城乡接合部、老旧小区、公路沿线的环境卫生。
(七)县创卫办
投诉热线电话:6756836
投诉邮箱:yfxcwb@163.com
受理内容:病媒生物的防制;控烟工作;爱卫创卫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各类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不文明行为投诉;受理投诉部门不履行创卫工作职责情况。
二、受理时间:
投诉举报电话,每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3:00—5:00;电子信箱不受时间限制。
三、办理方式
对受理的投诉举报问题,各单位及县创卫办应本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快速高效的原则,做到来电登记严肃认真,办理工作客观公正,力求快速做出处理,以最佳的结果答复群众。向县创卫办投诉的问题,县创卫办将按照归口办理原则,提出办理要求,电话受理工作坚持尊重意愿、严格保密原则。办理方式将根据反映内容采取及时答复、电话交办、三方通话或协办等形式进行办理。
四、办理程序
(一)受理。各责任受理单位接到群众投诉反映的问题,应在专用的投诉处理单上记录投诉人的姓名、工作单位或地址、联系电话和主要内容,做到语言文明、态度热情、受话耐心、记录详细、字迹清楚。县创卫办接到群众投诉反映部门不履行创卫工作职责情况的问题后,依据投诉内容,以书面形式函发相应部门或单位处理。
(二)办理。各承办单位收到受理单或投诉后,原则要求3个工作日内进行处理,并在受理单上填写办理情况、时间;对不能立即办理的事项,要确定整改期限,落实相应措施,并在承办3个工作日后及时向县创卫办反馈办理结果或进度;对确实难以办理的,要在受理单中说明原因。各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对办理结果、答复意见进行审核、签名。
(三)反馈。各承办单位应根据投诉内容的难易程度,负责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答复意见,将办理结果向投诉人反馈,并向县创卫办书面反馈办理结果。
(四)督办。县创卫办要及时督促相关单位办理落实,对未按规定时间办理、反馈,又不及时说明原因,季度累计达3次以上的,予以通报批评。
五、办理时限
对一般性的市民来电或来件,各受理单位将在3至7个工作日内及时给以办理答复;对涉及面较广的事项,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之内予以答复。
六、工作职责
(一)投诉平台负责受理投诉相关事宜,对投诉工作做到有记录、有安排、有要求、有检查,确保群众投诉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
(二)设置投诉受理平台的单位和部门负责做好群众来电投诉、书面投诉、上门投诉、网上投诉和上级交办、相关单位转办的群众来电投诉处理、受理;具体做好投诉人记录、答复、分类、转办、协调、反馈、统计和归档等日常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县直各部门要结合本部门行业工作建立投诉平台并安排专人负责受理投诉相关事宜;制定投诉平台受理、转办、办理、反馈、督办相关工作制度,确保投诉平台畅通。
(二)受理投诉的相关部门的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各受理部门必须高度重视,遵循满意答复的原则,讲究时效性,按规定时效办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对责任心不强,无故推诿,逾期回复或隐瞒不报等行为,将对单位或个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相应责任。
永福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23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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