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和生态环境重点工作,以规范执法、强化监督为重点,不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有力促进了法治建设工作的贯彻落实。现将自查报告报送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一)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和能力建设工作
1.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我局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建立局班子对本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总责,法制负责人牵头,各股室及监测站、监察大队为主体的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机制。局班子会听取本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及时研究和解决本局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交的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报告也由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发,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2.落实领导干部学法活动。我局制定年度干部学法计划,完善局班子的学习安排,把法制学习纳入局班子学习的重要内容,推进局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组织全局在编在岗职工25人在“广西普法云平台”进行普法学习和考试,全部取得学法用法学习考试合格证明。
(二) 落实行政服务事项联办与流程再造工作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对“四个清单”的事项按照“一个并联”、“两个凡是”、“三个一律”、“四个减少”的标准再造“三个流程”:一是部门内部单一事项的办理流程;二是部门间联合办理的联办事项流程;三是在网上申请办理的事项流程,通过流程再造解决“服务流程合法依规、群众办事困难重重”等问题。
(三)强化生态环境保护
我局紧紧围绕上级确定的目标任务,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充分运用“6.5世界环境日”有利时机,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知识,不断提升广大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根据依法行政报告的有关要求,我局积极向县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报告推进依法行政的进展情况、主要成效、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履行了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职责。同时对上一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予以整改落实。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程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县生态环境局采取多种举措提高办案质量。一是建章立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总结实践经验,制定了审批许可制度、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处理程序、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等系列制度。二是增强办案透明度。在办理案件中,始终坚持立、办、审、决四分离制度,即监察大队队长审批立案,办案人员负责调查取证、提出行政处罚合议意见和执行处罚决定,局管理股负责案卷的审核并组织法制审理小组对案件进行评议讨论形成审理意见,局长根据案件审理意见,签发行政处罚决定,并录入生态环境部行政案件办理系统,同时多渠道向全社会公开失信信息,确保办案公正、公平、公开。
四、加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工作
1.全方位开展环境安全执法大检查。我局认真履行执法职责,加强重点领域执法活动,严格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管控,全面排查整治环境安全隐患。重点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环境问题整改、重点行业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方面开展执法大检查。对检查出的环境隐患问题,立即责令企业开展限期整改,坚决做到发现一起,立即整改一起,违法一起,立案查处一起,将环境污染隐患杜绝在萌芽状态。
2.开展重点行业执法职责履行情况自查。根据市生态环境局文件精神,结合国家、省要求,我局开展水泥、发电、医药等重点行业的行政执法职责的具体履行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梳理,分析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的对策和措施,有效地促进我局严格依法全面履行职责。
3.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制度。我局切实按照各项执法制度要求,行政执法基本做到全过程留痕,重大执法决定经过法制审核后才提交局班子会审议,进一步促进公正规范文明执法。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积极梳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并在永福县人民政府网站平台上依法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政务公开。深化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放管服”落到实处,认真落实“一窗受理”工作机制,严格推行“一次办好”工作制度,切实服务企业和办事群众。
六、强化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我局将机构职能、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执法结果、执法人员信息、监督举报电话等具体情况汇总后上报县政务中心,统一由县政府官网公示,进一步促进行政权力的公开运行,便于社会各界监督。2.妥善调处环境信访案件,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我局加强信访案件督察督办。对网络及新闻媒体曝光的环境污染问题,安排专人及时掌握并协调办理,坚持深入开展环境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大排查,加强对环境污染投诉案件的监控、梳理和调解,重点解决信访积案和热点难点问题。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情况为不断提高执法队伍能力素质,强化环境执法人员依法履职能力,我局积极参加桂林市生态环境局举办的环境执法人员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党风廉政教育、两高司法解释、行政处罚、环保督察以及执法经验交流等。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
制情况生态环境局所有执法人员均持证上岗,并全部通过市有关部门统一组织的执法人员上岗培训和考核。局内部设有法制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共同参与,认真审理每一个行政处罚案件。管理股负责全局法制工作,同时积极依靠法律顾问,为我局重大事项提供
法律意见,确保各项决策依法合规。九、工作亮点1、在
处罚程序上实行查处分开、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等行政执法制度。环境监察大队作为调查单位,负责对县辖区内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管理股作为案件审查单位,负责做好法律法规适用的审核工作,案件审理委
员会作为决策机构,对执法案
件作最终处理决定,通过这一系列的制度和形式,形成了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行政执法运行机制,在制度和程序上确保执法检查、行政处罚决策、罚缴工作依法依规、合法合理地进行。2、切实按照市生态环境局下发的《桂林市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要求,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完善适用规则、严格规范裁
量权行使,避
免行政执法随意性。同时严格落实市生态环境局规定的行政执法案卷标准,推行使用规范统一的执法文书格式。在各项法律文书中,做到行政相对人信息记载清楚、案件事实表述完整、案件证据逐一列举、适用法律全面引用、说明行政相对人观点采纳与否的理由、说清裁量理由、交代办案程序、阐明法律救济途径和不履行决定的法律后果,告知行政相对人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和义务。3、我局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按照法定
职责和权限开展行政执法活动,严格执行和落实“查处分离”、“罚缴分离”等行政执法各项制度,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案件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案件的审核把关工作。4、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促进“一次办好”工作制度有效实施,全程公开办事指南和要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等情况,完成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服务事项认领和相关信息的更新调整录入工作。提高网办比例,严格按照省、市、县要求落实网办时效要求,及时将信息录入一体化平台为提高对企业的服务水平、效率,
增强企业服务满意度,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贡献自身力量。十、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 环境执法队伍建设仍需加强 随着生态环境工作的不断深入,环境执法监管任务增加,监管压力继续增大,执法人员普遍存在人员编制不
足的问题。由于监管面广、量大、点多,环境执法人员长年累月忙于奔波,处于被动应付状态,部分执法人员能力和素质有待提高,执法队伍现状与目前环保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及社会公众的期待仍有一定差距。 (二) 对执法工作研究不够,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 环境执法人员对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深入研究,对法律法规缺乏系统学习,运用现有法律法规解决难点问题的能力不强,在一
定程度上影响了环境执法的
效能。 (三) 企业守法意识薄弱,
环境执法难度加大 违法成本低,企业守法意识薄弱,导致环境执法检查难、送达难、执行难等现象时有发生。同时,一些企业社会责任感不强,一旦违法行为被查处,以各种借口搪塞、拖延。严重影响了环境执法的效能,致使环境违法行为难以得到及时纠正。 十一、下步工作打算和做法 1、继续强化法治
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法制学习和执法研究,充分发挥
生态环境部门依法行政在全县法治政府建议工作中的作用。2、提高执法与服务的质量和水平。积极转变行政观念,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把执法与服务有机结合起
来狠抓责任落实,把向社会承诺的各项服务落实到具体工
作中,依法、便捷、高效地为群众服务。3、加强环境违法问题执法回访。强化环保行政执法的回访督查,加强对生态环境信访案件、挂牌督办案件、突出环境问题整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加大各类环境信访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力度,做到早发现
、早处理、早化解,维护社会和
谐稳定。4、完善法制队伍建设。加强法制机构人员配备,充实法制机构人员力量,加大对法制队伍的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环保行政执法队伍
的依法行政素质和能力。(联系人及电话:骆英 8512818 )桂林市永福生态环境局2022年12月19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