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县关于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二十四)整改工作验收公示

2025-01-10 16:30     来源:永福县政府     作者:永福县政府

根据《桂林市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现对问题编号二十四“对农村生活垃圾露天堆放、垃圾焚烧、垃圾简易填埋问题巡查不到位,部分县(区)多次被国家及自治区暗访督查及市级专项调研组指出同类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

一、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问题编号二十四:对农村生活垃圾露天堆放、垃圾焚烧、垃圾简易填埋问题巡查不到位,部分县(区)多次被国家及自治区暗访督查及市级专项调研组指出同类问题。

二、责任单位

永福县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措施7820246月底前,开展农村生活垃圾露天堆放、垃圾焚烧、垃圾简易填埋等不规范收集处置问题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202412月底前,完成排查问题整治。

落实情况:政府主导、行业主管、部门协作、县乡联动。一是我县成立了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农业农村工作、城市管理工作的副县长任组长,县城管监督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永福县村屯保洁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县村屯保洁、垃圾清运等相关工作。二是对各乡镇垃圾处理情况开展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各乡镇人民政府,同时督导各乡镇完成治理工作。

措施79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优化县、乡、村三级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设施布局,合理选择生活垃圾处理模式,按时完成年度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建设任务,确保我县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行政村覆盖率达95%以上。

落实情况: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按照“户集村收-乡镇转运-县市处理”的模式,对农户的生活垃圾实行统一收集、定时清理、集中运输。2022年,我县申请到自治区财政厅补助资金700万元用于建设罗锦镇、永安乡、三皇镇、百寿镇的移动式垃圾压缩中转站,均已按时完成建设任务。目前,永福县城区及9个乡镇的生活垃圾全部运输至桂林市山口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处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行政村覆盖率达100

措施80:加强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20243月底前,制定农村生活垃圾处置巡查制度。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方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问题实地督查指导,督促指导各乡镇切实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清扫保洁、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切实加强宣传教育,不断增强村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有效管控农村生活垃圾露天堆放、垃圾焚烧、垃圾简易填埋问题等行为,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落实情况:一是加强监督检查。根据《永福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置巡查制度》,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对各乡镇垃圾处理情况开展巡查,随机抽查各村主次干道、村屯道路两侧、农户庭院卫生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各乡镇人民政府,并督导各乡镇完成治理工作二是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村民普及环境卫生知识,提高村民环保意识。将农村垃圾治理纳入村规民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明确村民在环境卫生维护中的责任和义务。通过开展的一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对禁止随意堆放、焚烧、非法处理生活垃圾的行为意识,并自发的参与到监督劝导工作中。

四、验收组织及结论

20241210永福县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桂林市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问题编号二十四整改落实情况开展验收工作,该问题已按照整改措施逐一落实整改,同意验收销号。

公示时间2025110日至2025123,共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中共永福县委员会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38516628

联系地址:永福县迎宾路167219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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