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县关于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五)整改工作验收公示

2024-12-10 11:28     来源:桂林市永福生态环境局     作者:桂林市永福生态环境局

根据《桂林市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要求,现对问题五少数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不够彻底。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群众信访举报还有5件尚未办结。本次督察收到群众信访举报281件,122件为重复件,重复率为43.4%。其中,临桂区鲁山路100号联谊农用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臭气扰民问题18件,在第一、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时群众也多次投诉,2020年以来从各信访渠道转办该问题170次,当地虽采取一定措施,但问题未彻底解决;恭城瑶族自治县西岭镇岛坪铅锌矿浮选矿厂废水污染农田问题8件,在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以及“回头看”时均接到投诉”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

一、第二轮自治区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问题编号五:少数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不够彻底。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群众信访举报还有5件尚未办结。本次督察收到群众信访举报281件,122件为重复件,重复率为43.4%。其中,临桂区鲁山路100号联谊农用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臭气扰民问题18件,在第一、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时群众也多次投诉,2020年以来从各信访渠道转办该问题170次,当地虽采取一定措施,但问题未彻底解决;恭城瑶族自治县西岭镇岛坪铅锌矿浮选矿厂废水污染农田问题8件,在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以及“回头看”时均接到投诉。

二、责任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

三、整改情况

措施16:加强重复投诉信访问题的整改。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关于加强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举报件办理的通知》要求,建立群众举报件验收销号机制,逐件验收销号,确保群众诉求得到真正解决。对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群众信访重复举报问题办理情况开展“回头看”,对未完成整改、重复举报和不满意信访件,建立问题清单,实行领导包案化解制度,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目标、责任人,加快整改进度。采取自查与交叉检查方式,有效推动问题解决,力争群众满意率不断提升,重访率逐步下降。定期对交办件进行抽查和回访,每年抽查和回访率不低于交办件总数的10%。

完成情况:永福县共接到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举报线索7条,截至2024年6月30日,已逐件验收并申请销号。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关于加强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举报件办理的通知》加强重复投诉信访问题整改的要求,经认真排查,从7条线索中梳理出2条重复举报信访问题。为确保群众诉求得到真正解决,2024年7月-12月,永福县委、县人民政府多次组织各责任单位对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群众信访重复举报问题办理情况开展“回头看”,均未发现问题。

四、验收情况

2024年12月6日,永福县委、县人民政府组织桂林市永福生态环境局、永福县农业农村局、罗锦镇人民政府对永福芳硕农牧有限公司整改完成情况开展了“回头看”,并再次进行验收。永福芳硕农牧有限公司整改完成情况属实,且暂未发现新违法行为。

2024年12月9日,永福县委、县人民政府组织桂林市永福生态环境局、永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永福县应急管理局、永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永福县工信和商贸局对桂林强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整改完成情况开展了“回头看”,并再次进行验收。桂林强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整改完成情况属实,且暂未发现新违法行为。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7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桂林市永福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773-8516628联系地址:永福县迎宾路1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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