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永福县委员会 永福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三十三)整改工作验收情况的公示

2022-01-10 15:40     来源:永福县政府     作者:永福县政府

根据《中共桂林市委办公室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办发20222号)精神,现对问题三十三农药、化肥统计数据不实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

一、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

问题三十三:农药、化肥统计数据不实。

二、责任单位

县农业农村局、县统计局、县林业局

三、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

(一)大力推广加大化肥、农药减量技术

1.加大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等化肥减量增效技术示范推广力度。截至202112月底,我县完成测土配方施肥70.72万亩,水肥一体化9.4万亩,秸秆还田技术35.25万亩,冬种绿肥11万亩。深入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作2021年我县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不高于十三五期间峰值水平)。大力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项目,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技术示范工作,带动全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技术推广应用。强化技术宣传培训,制定并下发了2021永福县农作物科学施肥以及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作等文件,组织举办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技术、科学安全用药技术等培训班,全面提升农民群众科学安全使用化肥、农药的意识与水平,从源头减少化肥、农药用量。

2.持续推进农药减量增效工作,确保2021年全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一是强化病虫监测预警和绿色防控。抓好重大病虫害监测预报,2021年底,全年发布病虫情报23县实施农作物重大病虫观测场项目,建立农作物重大病虫观测场5。建设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集成示范区,示范推广以生物防治、理化诱控为重点的绿色防控集成技术模式。全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44%。二是进一步规范农药数据统计。在全县开展种植业农药使用调查,主要调查全年农药的购买与使用情况。进一步规范农药数据统计流程,严把原始数据审核关,完善专业统计数据审核评估,做好农药数据统计工作。三是加强农药减量技术的推广及培训。制定并下发2021年农药减量增效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大力开展科学安全用药培训,推广农药减量化技术措施。

(二)规范农业统计工作,建立协同联动工作机制

1.规范农业统计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统计工作的通知》,加强全农业统计工作,立足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准确把握当前统计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推动农业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2.建立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强化农业统计相关部门沟通,建立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切实做好全农业农村统计工作,建立高效科学的工作体系,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积极反映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农业高质量发展情况,客观反映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提升农业农村统计工作质量。

(三)规范推进化肥、农药使用量调查工作

大力开展全农业农村统计基层数据质量核查和培训,全面推行农业统计基层网络化管理,制定乡村两级数据采集规范流程,统一印乡村统计基层台账,积极开展农业农村统计业务培训。加植物保护专业统计技术培训力度,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制度规范农药使用量数据统计填报,严把原始数据审核关。

四、验收情况

根据《中共桂林市委办公室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办发20222号)精神我县202217日成立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三十三)整改工作验收组,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三十三)整改工作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如下:

验收组通过查阅整改台账、评审会等方式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三十三)整改工作进行验收,经认真审议,农药、化肥统计数据不实”问题整改结果已达到整改工作要求,予以通过验收。

公示时间:2022110日至2022114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永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8512230   联系地址:永福县永福镇凤城路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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