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召开核定永福县百寿镇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自来水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

2022-04-13 16:25     来源:永福县发改局     作者:永福县发改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的通知》(桂发改价格〔20211229)有关规定,我县将于近期召开核定永福县百寿镇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自来水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以及有关方面的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员构成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参加人员构成

本次听证会参加人员拟定20名,由消费者、经营者、其他利益相关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有关政府部门人员组成。本次听证会设立旁听席和新闻媒体记者席,确定旁听人员3名,新闻媒体1

(二)产生方式

消费者、经营者和其他利益相关方参加人员通过自愿报名、随机选取的方式产生,当报名人数不足20名时,余下的消费者参加人员由县发改局委托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推荐产生。有关政府部门人员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人,由县发改局根据规定,聘请或委托相关部门推荐产生。

旁听人员采取自愿报名方法产生,报名人数超过3名时,采取随机选取方式产生。

二、听证会参会人员构成

(一)人员分配

本次听证会按规定向社会公开征集消费者参加人员14经营单位代表1名,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乡镇领导2名,专家1名。

(二)报名条件

1.百寿镇常住人口,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有效的百寿镇身份证(或居住证等证件),热心公益事业,能够就听证事项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阐明理由。

2.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职业、居住地等)。

3.了解有关自来水价格核定政策情况。

4.能够保证按时、全程参加会议,并遵守听证会纪律。

三、报名办法

凡有意成为本次听证会消费者、经营者参加人员和旁听人员及新闻媒体记者,可在2022414日至421日期间(8:0012:0015:0018:0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县发改局综合股报名(连江路接官亭街56-1)

四、分配名额的确认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接受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和媒体记者报名后,按规定程序研究确认,并在第2号公告中予以公示。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请在报名时确认表格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如填写虚假信息,一经核实,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二)本次听证会参加人员信息、听证方案要点、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和地址,将15日后进行第2号公告。

永福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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