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县2024年退柑还粮示范基地建设 以奖代补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024-02-08 11:45     来源:永福县政府     作者:永福县政府

一、制定《永福县2024年退柑还粮示范基地建设以奖代补实施方案》的必要性

为进一步稳定粮食生产,加快特色产业发展步伐,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示范带动力强的特色农业项目,不断调优农业结构,促进农业产业提质增效,助推乡村振兴,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制定《实施方案》起草过程及立项依据

在制定《实施方案》起草过程中,得到了县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实施方案》主要依据《广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桂政办发〔202159号)、《广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细则》(桂财规〔2021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广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的通知》(桂政办发〔202235号)和中共永福县委员会 永福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努力打造农业强县的实施意见》(永发〔20225号)精神,于202312月初形成初稿,并按程序提请县人民政府审核。

三、《实施方案》的基本框架及主要内容

本《实施方案》主要在上述文件的基础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具体如下: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提升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为中心,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发展,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动农业由传统、粗放、低效向现代、特色、优质、高效方向转变,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有效助推乡村产业振兴。

基本原则。坚持区域优势、因地制宜发展;坚持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建设;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发展;坚持市场导向、政策引导;坚持品牌导向,发展优势特色农业。

工作目标。建设退柑还粮(含优质稻、甜糯玉米、花生大豆)50亩以上相对连片示范基地60个以上,示范面积1.5万亩以上。

资金来源。2024年退柑还粮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补助资金从中央、自治区和市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解决,预算资金1000万元。

资金奖补方式、补助标准和使用方向

1.奖补方式:先建后补、以奖代补

2.补助标准

1在基本农田范围内实施退柑还粮,种植双季稻或采用水稻+N”模式,相对连片50亩以上的,联农带农增收效果明显的,按实际种植面积一次性给予项目实施主体每亩800元补助。

2在基本农田范围内实施退柑还粮,种植双季旱粮或采用旱粮+N”模式,联农带农增收效果明显的,按实际种植面积一次性给予项目实施主体每亩600元补助。旱粮包括玉米、大豆、红薯、高粱、马铃薯等。

3.资金使用方向退柑还粮示范基地建设奖补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改造老旧果园、黄龙病园和低产果园,具体用于清除果树、土地耕整,以及种植粮食的人工、种子、农资、机耕、机防、机收等支出。

奖补对象和遴选方式

1.奖补对象自愿参与产业示范基地建设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农业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等。

2.遴选条件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脱贫村、脱贫户发展种植的规模、吸纳脱贫户入股经营或者务工的数量等作为遴选的重要依据,申报建设产业示范基地的实施主体需具备以下条件

1积极参与退柑还粮示范基地建设,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2热心公益事业,有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自觉组织发动脱贫村、脱贫户和未消除风险监测户实施土地流转、发展特色产业,吸纳脱贫户和未消除风险监测户入股经营或务工等,有较明显的带贫增收作用。

3新型经营主体要求管理规范,经营状况正常。无违纪违法行为和农产品安全事故发生。

3.遴选方法和步骤村级公示,推荐申报——乡镇核验,公示上报——县级评估,复核公示——县人民政府审批公告——签订项目实施合同。

项目实施步骤

组织实施——项目验收——资金拨付。

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2.强化绩效考核。3.建立激励机制。4.加强资金管理。5.强化监督检查

项目实施结束后,项目实施单位要将项目台账资料收集归档,报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各1份,实施单位自存1份。

政策解读单位永福县农业农村局

咨询电话:07738512387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