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28日,永福县颁布实施《永福县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和《永福县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为让大家更好地理解两个新规划内涵,现解读如下:
一、新“两规划”出台的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对妇女儿童和妇女儿童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新时代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自1992年和1995年国务院、自治区分别编制颁布妇女和儿童发展纲要规划开始,从2001年起,每10年编制颁布一轮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2012年12月,永福县人民政府颁布实施了我县2011—2020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21年9月,国务院颁布了2021—2030年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21年12月,自治区颁布了广西2021—2030年妇女儿童发展2050如文儿里发技规划。2022年11月,桂林市颁布了桂林市2021—2030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为贯彻落实国家新两纲、广西、桂林市新两规划,推进今后10年我县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根据《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广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桂林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及有关部门规划,结合永福妇女儿童发展实际情况,制定出台了新两规划。
二、新“两规划”出台的意义
2011年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全县上下认真贯彻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全面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着力解决妇女儿童事业在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努力创造有利于妇女儿童生存、保护、发展的环境,切实依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妇女儿童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全县妇女儿童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广大妇女儿童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各方面的权益得到了较好的保障,2021年上一轮两规划已顺利通过评估验收。但是也存在着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水平与妇女儿童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还有一定差距,城乡间、区域间、群体间发展不平衡,妇女儿童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还未完全得到解决等问题。新周期“两规划”的出台,是实现妇女儿童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的重要保证,是描绘我县未来10年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蓝图,指导下一步妇女儿童工作发展的行动纲领,将促进我县妇女儿童事业实现新发展、新突破,不断增强广大妇女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新“两规划”的框架体系和主要内容
我县新两规划审议稿在编制框架体系上与桂林市新两规划保持一致,妇女发展规划和儿童发展规划都由“前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组织实施”、“监测评估”五个部分组成。
《永福县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设置了妇女与健康、教育、经济、参与决策和管理、社会保障、家庭建设、环境、法律8个领域,共提出85项主要目标和98项策略措施。对比上一轮的十年规划,本轮规划增加“妇女与家庭建设”1个领域内容,旨在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回应广大群众和家庭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根据桂林的规划,结合永福实际,我县妇女规划中所设置的部分指标高于国家和广西,与桂林指标持平。如: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以上,高于国家的96%和广西的97%;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5%以上,高于国家的92%和广西93%。
《永福县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设置了儿童与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环境、法律保护7个领域,提出73项主要目标和93项策略措施,对比2011—2020年规划,增加了“儿童与安全”“儿童与家庭”两个领域内容,旨在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和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提高儿童及家庭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根据桂林的规划,结合永福实际,新的儿童规划中所设置的部分指标高于国家和广西目标,与桂林指标持平。如: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5%以上,高于国家的90%和广西的93%;另外,在“儿童与福利”部分提出了“县本级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开通未成年人保护专线”。
(本文件由永福县妇女联合会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73-8551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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