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必要性)
当前,我县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存量多,原因复杂,历史遗留问题也多,有的受法律法规的限制,有的受现行空间规划的约束等,违建化解非常难,但巨大的存量制约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增加诸多社会不稳定因素。为清理整治永福县城及乡镇集镇规划区内历年来的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行为,遏制新增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行为,严肃法纪,2020年9月16日永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永福县开展非法占用土地集中清理整治实施方案》(永政办发〔2020〕20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永福县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处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二、起草过程
根据县人民政府工作安排,由县政府办牵头,从相关单位抽调人员,成立了处罚实施细则起草专职小组。为做好《细则》的起草工作,有序推进立法起草工作。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带队到此项工作开展得较好的全州县学习,借鉴先进成熟经验。《细则》于8月初形成初稿,并通过县自然资源局会审小组参照相关法律法规法多次修改,现拟征求乡镇和有关部门及公众意见,并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三、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五)《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
(六)《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的函》(桂建函〔2019〕285号)
(七)《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84号)
四、主要内容
《细则》主要分为违法用地行为的处理,违法建设行为的处理分类和处罚标准,补办手续程序(主要针对在县城和乡镇集镇规划区内且符合办理用地手续的或条件成熟的土地),证件补办程序,附则等部分。就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的认定及处罚细则做了具体说明。
五、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清理整治县城和乡镇集镇规划区内历年来的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行为,有效消除存量违建,尤其是诸多历史遗留问题会得到解决。同时遏制新的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行为,确保房地一体化确权登记工作顺利进行,提高我县土地的综合利用率,依法维护社会大众的根本利益,推动全县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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