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
2022年永福县财政收支预算经县第十六届人大第五次会议批准后,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预算收支执行与年初预算相比发生较大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预算监督条例》的相关规定,按照“统筹兼顾、收支平衡”的原则,现拟对2022年财政预算收支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案如下:
一、预算调整原因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短收。今年以来,受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增大、减税降费政策(特别是一次性留抵退税政策)实施以及新冠疫情反复等因素叠加影响,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大幅下降,难以完成年初人代会确定的收入指标,需要进行调整。
(二)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将2022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收支纳入预算管理,收支预算发生变动,需进行调整。
(三)调入资金减少。受土地市场持续低迷影响,土地出让收入锐减,难以完成年初人代会确定的调入指标,需进行调整。
二、具体调整情况
(一)公共财政收入预算调整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年初预算33429万元调整为29,018 万元,调减4,411 万元,调减13.20%,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817 万元,减少8.85%。其中:
税收收入年初预算24329万元,调整为19,228 万元,调减5,101 万元,调减20.97%,比上年执行数减少5,007 万元,减少20.66%;
非税收入年初预算9100万元,调整为9,790 万元,调增690 万元,调增7.58%,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190 万元,增长28.82%。
2.上级专项补助收入:由年初预算提前下达的专项补助收入132046万元调整为目前实际收到的168089万元,调增36043万元,调增27.3%。
4.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调增20991万元。
5.动用预算稳定调节资金2059万元。
6.土地出让净收入调入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由年初预算的77491万元调整为500万元,调减76991万元,调减99.35%。调入资金全部用于安排当年预算支出。
综上所述,我县2022年公共财政收入由年初预算265812万元调整为241,025 万元,调减24,787 万元,调减9.33%。
(二)公共财政支出预算调整。
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由年初预算的265812万元调整到241,025万元,调减24,787 万元,调减9.33%。具体调整科目及数额见附表。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由年初预算的130862万元调整为54,874 万元,调减75,988 万元,调减58.07%。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由年初预算116167万元调整为27,414 万元,调减88,753 万元;调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200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由年初预算的130862万元调整为 54,874 万元,调减 75,988 万元,调减58.07%。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由年初预算42934万元调整到 31,470 万元,调减 11,464 万元;调出资金由年初预算的77491万元调整为500万元,调减76991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年初预算没有发生变化,不作调整。
三、调整后收支平衡
综合以上预算调整数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原则,2022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41,025 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41,025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4,874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4,874 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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