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为了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0年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发〔2020〕15号)和《2020年广西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在全县(县直及9个乡镇)开展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整治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重点隐患和突出问题,确保畜牧产品消费安全。
(二)项目绩效目标。
全面完成绩效目标,全面实施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加强瘦肉精抽样检测、磺胺类药物残留超标检测,开展检测培训、相关政策宣传、确保我县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在全县(县直及9个乡镇)开展瘦肉精抽样检测、磺胺类药物残留超标检测,主要对养殖环节、屠宰环节水产畜牧产品进行抽样检测,确保我县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全面性、完整性、覆盖面、及时反馈原则,查看各乡镇水产畜牧兽医站抽检原始单据,是否完成抽样指标,合格率等。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按季度评价使用率、合格率。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县直及9个乡镇全部完成抽检任务,产品合格率100%,经过抽样检测,规范了投入品的正确使用,促使辖区内养殖业主自觉遵守行业准则,辖区群众能吃上放心的水产畜牧产品,人民群众安全感显著提升,确保全县水产畜牧产品无重大安全事件发生。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投入情况:购买瘦肉精检测卡、氟喹诺酮、氯丙那林、磺胺类药物快速检测卡46000元,以及下乡补贴、车辆加油等支出,主要用于养殖环节、屠宰环节抽样检测。
(二)项目过程情况:工作人员到达养殖场(户)时,由养殖场(户)按比例采动物尿液进行现场检测,检测出结果后填写采样单,并由养殖场(户)主和采样人员签字确认。
(三)项目产出情况:完成县级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样本200批次、完成乡镇级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样本6800批次,检测合格率100%。
(四)项目效益情况:辖区群众能吃上放心的水产畜牧产品,安全感显著提升,确保养殖业健康发展,有效地规范投入品的正确使用,群众对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全县开展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整治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重点隐患和突出问题,确保水产畜牧产品消费安全。通过培训,讲明抽检的重要性,层层压实责任,按季度检查进度。目前存在的问题是人员少,年龄老化,抽检任务重。
六、有关建议:建议增加人员。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配备检测车辆。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