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永福县2022年县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方案的公告

2022-08-10 16:20     来源:永福县乡村振兴局     作者:龙涛

根据《关于同意永福县2022年县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方案的批复》(永政函[2022] 48号)文件2022年县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为1840万元。其中安排110万元县本级资金用于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跨省务工就业交通补助项目,安排178.39万元用于第一书记帮扶经费项目,因部分项目实施过程中无法实施,现需变更项目计划,具体变更方案如下:

一、原县本级资金安排110万元用于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

跨省务工就业交通补助项目变更为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本县

域内就近就业补助项目,资金不变。

二、原县本级安排7万元用于第一书记帮扶经费项目:三皇

镇清水村清水街3队藕塘晒谷坪硬化项目变更为三皇镇清水村龙

尾屯晒谷坪建设项目,资金不作收回,继续由三皇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永福县乡村振兴局 永福县凤阁路6号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0773-8551288,yfxfpb@guilin.gov.cn

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电话:12317

永福县乡村振兴局

2022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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