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永福县2021年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变更使用分配方案予以公告(内容详见附件)。
资金来源:2021年市本级财政衔接资金36.62万元。
变更前资金使用方案如下:
1.基础设施项目资金36.62万元。
变更后资金使用方案如下:
1.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跨省务工就业交通补助资金36.62万元。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永福县乡村振兴局(永福县凤阁路6号)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0773-8551288,pap0908@163.com
全国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关于同意变更永福县2021年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方案的批复》(永政函[2021] 181号)
永福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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