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永福县2024年第二批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分配方案予以公告。(具体项目详见附件)
资金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上级资金下达文号:桂整合〔2024〕11号。2024年第二批自治区资金1266万元。县级下达文号:永政函〔2024〕133号。具体项目及明细如下:
一、安排102.23万元用于基础设施项目(公共基础照明、道路硬化等),其中91.73万元下达至县生态移民发展中心,项目由县生态移民发展中心组织实施;10.5万元下达至相关乡镇人民政府,项目由相关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二、安排376.87万元用于产业发展类项目(灌溉沟渠、产业基地道路硬化等),其中90.65万元下达至县水利局,项目由县水利局组织实施;286.22万元下达至各乡镇人民政府,项目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三、安排272.55万元用于永福县脱贫户(含监测户)2024年特色产业以奖代补项目(到户类),资金下达至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项目由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组织实施。
四、安排23万元用于永福县2024年水果高质量发展建设项目,资金下达至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项目由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组织实施。
五、安排11.35万元用于永福县2024年传统优势特色产业恢复与发展项目,资金下达至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项目由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组织实施。
六、安排300万元用于永福县2024年乡村建设公益性岗位项目,资金下达至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项目由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组织实施。
七、安排110万元用于永福县2024年县域内稳岗补贴项目,资金下达至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项目由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组织实施。
八、安排40万元用于永福县2024年低收入组增收奖励项目,资金下达至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项目由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组织实施。
九、安排30万元用于永福县2024年雨露计划项目,资金下达至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项目由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组织实施。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永福县农业农村局 迎宾路167号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8550077及邮箱:yfxfpb@guilin.gov.cn
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电话:12317
永福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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