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调整永福县2023年第二批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分配方案予以公告。(具体项目详见附件)
资金来源:《桂林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3年第二批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和公示公告工作的通知》,上级资金下达文号:市财农〔2023〕39号。2023年第二批市本级资金385万元。县级资金下达文号:永政函〔2023〕237号;调整后文号:永政函[2024] 110号。具体项目及明细如下:
一、调整88.51万元用于支付2024乡村建设公益性岗位(到户类)项目。
二、调整3.58万元用于支付2024年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公共服务性岗位(到户类)项目。
三、调整172.023195万元用于支付永福县2024年特色产业以奖代补项目(到户类)项目。
以上资金共264.113195万元,由县财政局从县农业农村局收回,调整到县乡村振兴局支付。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永福县乡村振兴局 永福县凤阁路6号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0773-8551288,yfxfpb@guilin.gov.cn
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电话:12317
永福县乡村振兴局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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