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同意变更永福县2024年第一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分配方案予以公告。(具体项目详见附件)
资金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上级资金下达文号:桂整合〔2023〕35号。2024年第一批中央和自治区资金825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541万元,自治区资金3718万元。县级资金下达文号:永政函〔2024〕23号;变更后资金文号:永政函[2024]60号。具体项目及明细如下:
罗锦镇上笑村和三皇镇清水村原计划各投资70万元入股桂林永福福寿米业有限公司项目,因桂林永福福寿米业有限公司缺少相对应的固定资产作为抵押物等原因,现将项目调整为投资入股永福县永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百寿镇朝阳村原计划流转土地建设农产品种植基地,投入30万元(其中2024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万元,村“两委”成员投资10万元)种植生姜,因市场波动大,无订单销售,风险较大,现将项目调整为投资入股永福县崇德文旅投资有限公司农文旅项目,项目资金20万元。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永福县乡村振兴局 永福县凤阁路6号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0773-8551288,yfxfpb@guilin.gov.cn
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电话:12317
永福县乡村振兴局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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