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县水利局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永福县水利局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预算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永福县水利局2026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表1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表2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表3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表4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表5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表6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表7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
八、表8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表9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表10 本级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保障全县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县水利 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战略规划、永福县确定的 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全县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 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全县水资源的统一监 督管理,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 负责重要区域以及重大水利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 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 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全县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负责提出全县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 织指导实施,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县委、县政府规划内 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县委、县政府水利资 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全县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县水资 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 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
(五)负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县节约用水政策,组 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 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 合利用。组织指导全县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全县重要江 河湖泊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全县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 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县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具有控 制性的和跨乡镇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监督病险 水库、水闸、江河堤防的除险加固。指导直属水库工程运行管理。
(八)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 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负责生产建设项 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指导全县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 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 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 全县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指导监督全县水政监察和水事纠纷调处工作。组织实 施跨乡镇重大水事违法案件的查处。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 工作。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 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组织指导全县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
(十一)开展全县水利科技工作。负责水利科学技术管理工 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监督实施水利行业的 技术标准、规程规范。
(十二)承担全县全面推行河长制相关工作。承担县河长制 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事务,组织指导全县河长制实施和监督考核。 督促落实县河长会议议决事项和永福县总河长、河长交办的其他 工 作 。
(十三)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 县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重要 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 案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专业技术支撑。承担台 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利工程调度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根据永福县委办公室、永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福县水利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办发〔2019〕33号),永福县水利局内设办公室和规计财股、水政水土保持和河长制工作股、水利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和水旱灾害防御股等3个职能股室。
(二)永福县水利局共有直属单位9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事业单位7个。行政单位为机关本级;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永福县水利电力工程管理站(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分别是:永福县防洪堤管理所(公益一类)、永福县水利综合发展中心(公益一类)、永福县板峡水库工程管理处(公益一类)、永福县金鸡河水库工程管理处(公益一类)、永福县华山水库工程管理处(公益一类)、河长制工作站(公益一类)、永福县万年青电站(公益二类)。
第二部分:水利局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6年我部门收支总预算2647.7万元。同比减少805.19万元,下降30.41%。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收支预算减少原因:本年度河段整治工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及小型水库维修养护等水利建设项目资金投入减少,导致相应的预算减少。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6年我部门收入总预算2647.7万元,同比减少805.19万元,下降30.4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61.23万元,同比增加55.55万元,增长3.69%,增加原因:工资标准提高增加了工资福利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上年结转结余1086.48万元,同比减少860.72万元,下降44.20%,减少原因:本年度河段整治工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及小型水库维修养护等水利建设项目资金投入减少,导致相应的预算减少。
三、部门预算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6年支出总预算2647.7万元,同比减少805.19万元,下降30.41%。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六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科目支出80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3.02%,同比增加80万元,增长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支出196.53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7.42%,同比增加42.73万元,增长27.78%。
3.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支出106.79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4.03%,同比增加5.24万元,增长5.16%。
4.城乡社区支出类科目支出63.06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2.38%,同比增加63.06万元,增长100%。
5.农林水支出类科目支出2126.31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80.32%,同比减少1000.65万元,下降32%。
6.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75.01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2.83%,同比增加4.44万元,增长6.29%。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405.99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53.1%,同比增加55.5万元,增长4.11%。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160.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2.55%;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73.8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5.2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171.4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2.19%。
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录用人员及工资标准提高增加了工资福利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1241.72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46.9%,同比减少860.68万元,下降40.94%。
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河段整治工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及小型水库维修养护等水利建设项目资金投入减少,导致相应的预算减少。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6年政府性基金项目支出预算63.06万元,同比增加63.06万元,增长100%。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6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故无数据体现。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0万元,同口径比2025年预算增加10万元,增长100%。具体如下:
(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6年预算安排5万元,同比增加5万元,增长100%。
(二)公务接待费2026年预算安排5万元,同比增加5万元,增长100%。
“三公”经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我部门“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预算为非税收入返拨资金,需按照当年实际收取非税收入缴入国库后,财政再按比例返拨安排经费,因未列在当年部门预算表中,故2025年无数据体现。
七、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73.86万元,同比减少2.5万元,下降3.2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办公费等支出。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日常运转发生的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离退休公用支出、公务交通补贴。
八、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6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0.1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0.1万元。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部门资产总额21828.1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874.96万元;固定资产原值487.63万元;在建工程16892.81万元。
本部门在编实有车辆8辆,原2辆车已于2016年移交公车办:1、车号:桂C28429,型号:帕萨特WVW7183FJI;经与公车办核实未找到该车,该车实物已经不见。2、车号:桂CXL818,型号:捷达FV7160CIFE,经与公车办核实该车已于2017年涨水被泡,该车实物已经不见。但是2辆车子目前还在本单位财务账和资产系统账上,无正规手续划转下账。其余6辆均在正常使用中。
十、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一)我部门2026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县本级项目19个,预算资金866.72万元。绩效目标情况详见报表(敏感涉密项目除外)。
(二)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重点项目一:项目名称:河长制工作经费。预算资金132.38万元。2026年度绩效目标为:
(1)以整治河湖清四乱为目的,有效遏制河湖乱采、乱占、乱建、乱堆等现象,改善全县水生态环境,让永福县的水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水域岸线得到合理利用,水环境治理达到优良,水域面积总体保持稳定,水生态持续良性发展,建立健全河道管理保护长效机制,逐步实现“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江河湖库管理保护目标。(2)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树牢底线思维、极限思维,立足防大汛、抗大旱,锚定“人员不伤亡、水库不垮坝、重要堤防不决口、重要基础设施不受冲击”主动防范化解风险,筑牢防御水旱灾害防线,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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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万元) |
年度绩效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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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县水利局 |
党建工作经费 |
0.57 |
严格按照资金用途完成各项党建目标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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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县水利局 |
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后退贴独生子女补贴(张贱生) |
0.2174 |
按标准及时完成发放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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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县水利局 |
水电费 |
12.9168 |
每月按时缴纳水电费,保障单位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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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县水利局 |
网络维护费 |
9.1548 |
每月按时缴纳网络服务费,让水利工作能够正常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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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县水利局 |
水旱灾害防御经费及河长制经费 |
132.38 |
1.以整治河湖清四乱为目的,有效遏制河湖乱采、乱占、乱建、乱堆等现象,改善全县水生态环境,让永福县的水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水域岸线得到合理利用,水环境治理达到优良,水域面积总体保持稳定,水生态持续良性发展,建立健全河道管理保护长效机制,逐步实现“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江河湖库管理保护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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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县水利局 |
桂财农〔2025〕5号2025年第一批新增政府一般债券支持水利项目建设 |
317 |
按计划全面完成治理任务,水土资源得到保护,改善生态环境,建设洁净美丽乡村,项目完成建设后,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1平方公里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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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县水利局 |
桂整合〔2024〕29号提前下达2025年 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5.973343 |
项目建成后,灌溉受益人口约1.2万人,其中受益脱贫户366户,受益脱贫人数约3257人,新建灌溉碑坝,方便12136人生产生活并促进特色产业发展。促进特色产业发展,增加产业覆盖率,巩固脱贫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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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县水利局 |
桂财建〔2025〕16号(板峡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自治区下达2025年第一批自治区本级预算内项目前期费资金预算 |
30 |
项目完成建设后,能保障下游86000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耕地7200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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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县水利局 |
2024年度退休职工丧葬抚恤金(杨祖芳、白锦芳) |
11.30995 |
按时足额发放给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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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县水利局 |
桂财建〔2025〕23号 板峡水库引调提水工程 自治区下达2025年第二批自治区本级预算内项目前期费资金 |
50 |
该工程完成后解决堡里镇、罗锦镇、永福县及沿途村屯约12.1万群众的饮用水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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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县水利局 |
永福县2025年第二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0.630987 |
2025年投入财政资金24.48万元,建设两个项目,两个项目分别是堡里镇板峡水库灌区东干渠维修工程 、罗锦镇米田村枇杷屯枇杷岩水库水稻产业基地沟渠建设。项目建成后,受益人口5534人。其中受益脱贫户161户,受益脱贫人数69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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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县水利局 |
2025 年中央水利救灾资金预算(防灾救灾第四批) |
70 |
2025年投入财政资金70万元,修复罗锦镇江月村板并湾屯江月河段堤防损毁300米,高2米至3米。保障沿河两岸及下游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使防洪工程安全度汛,保障居民社会生活平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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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县水利局 |
2025年第二批转移支付支持水利项目建设新增政府一般债券(山洪灾害防治) |
11 |
能够有效防御山洪灾害,提高突发性暴雨山洪的应对能力,提高全县的防洪御灾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居民社会活动的平稳,发生工程设计标准内洪水不受严重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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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县水利局 |
2025年第二批转移支付支持水利项目建设新增一般债券(水库除险加固) |
40 |
2025年投入资金40万元,开展永福县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完成1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建设,项目建成后,可保护水库下游群众400人,保护耕地1000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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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县水利局 |
2025年度退休职工丧葬抚恤金(张日彪) |
9.8804 |
按时足额发放给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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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县水利局 |
桂财债〔2025〕50号永福县政府投资等项目 |
63.063058 |
(1)提高农田灌溉率,增加有效灌溉面积,为地区粮食安全和农民增收提供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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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县水利局 |
桂财建〔2025〕105号自治区下达2025年第五批自治区本级预算内项目前期费资金预算(永福县西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 |
50 |
主要解决项目河段防洪能力不足问题,改善河道行洪条件,避免河岸坍塌引发的洪涝隐患;同时解决河段生态环境退化问题,通过生态廊道建设,提升河道周边生态系统稳定性,改善区域水生态环境,保障沿线村民生产生活安全与生态环境质量。项目建成后建设河段防洪标准进一步提升,增强河道行洪排涝能力,有效减少洪涝灾害对沿线村庄、耕地的威胁,恢复河道原有行洪断面功能,提升河道防洪减灾水平;改善河道周边生态环境,提升区域生物多样性,为沿线居民提供休闲、生态观光空间,助力美丽乡村建设与幸福河湖创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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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县水利局 |
2025年度退休职工丧葬抚恤金(韦庆祖) |
8.61942 |
按时足额发放给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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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县水利局 |
2025年第四批新增政府一般债券支持水利项目 (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 |
44 |
项目建成后,新增恢复灌溉面积200亩,改善灌溉面积600亩。 |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