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永福县工信和商贸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永福县工信和商贸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永福县工信和商贸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永福县工信和商贸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提出全县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化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
(二)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信息化的行业规划、以及石油发展布点规划及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议,研究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监测、分析全县工业和信息化相关产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建立煤、电、油、运等的运行调控机制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电力工业发展建议,负责电力运行调度、电力企业运管协调工作;负责全县铁路、公路、水路、航空、邮电、石化年度运输和生产的综合协调;受县人民政府委托,联系协调工业涉及财税、银行、工商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中的信息化动员、整合有关工作。
(四)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相关产业投资的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和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及节能项目评估;指导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的招标管理工作。
(五)拟订高新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电子信息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协助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市有关科技重大专项,促进产学研结合,推进相关科技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六)承担全县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组织拟订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依托国家、自治区和市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指导引进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推进技术装备国产化。
(七)拟订全县工业和信息化相关产业的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循环经济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八)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及商贸业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茧丝绸等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电力、煤炭、节能监察、糖业及酒类等有关行业执法的监管工作;指导有关协会、学会、研究会工作。
(九)负责全县县管工业园区管理,拟订全县县管工业园区建设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督促工业园区建设;负责指导全县承接产业转移工作。
(十)研究制定信息化和信息化产业发展规划及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审核实施使用财政性资金的信息化项目建设方案;统筹规划和指导全县范围内的信息基础设施和重大信息化工程的建设,促进资源合理配置;协助推进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指导全县信息产业发展、信息技术培训工作。
(十一)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推进网络互联互通;组织协调跨部门、跨行业的信息化建设和信息资源的开发应用以及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发展,推动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指导协调全县信息网络设施的建设,推进电信普遍服务,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网络环境和信息治理。
(十二)承担相关信息安全管理的责任,负责协调全县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行政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问题。
(十三)负责全县中小企业、非公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及非公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研究制订扶持中小企业、非公经济发展的政策和具体措施,促进多种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共同发展;指导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深化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负责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的对外合作,健全完善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服务体系和投融资担保体系;制订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产权交易的办法,负责指导企业上市工作;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桂林市有关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政策;拟订永福县对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经济合作和内贸流通的政策措施;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及商贸领域信息化发展。
(十五)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责任,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进商务综合执法;承担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行业标准和有关政策的制定及管理职责;承担组织协调全县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实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责任。
(十六)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旧货流通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和汽车等重要商品的流通服务市场建设规划工作;负责重要消费品(酒类、肉类、食糖等)的市场调控和生产资料的流通管理;指导全县“报废汽车管理、老旧汽车更新”、“再生资源回收”管理、茧丝绸协调和生猪屠宰管理工作;规范全县汽车、建材市场秩序。
(十七)贯彻执行自治区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和中国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对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进行认定、审核和监督检查;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负责全县商贸、流通服务行业安全管理职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商贸、流通服务行业企业安全事故防范措施和安全生产检查。指导、督促对外贸易、出口加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
(十八)负责全县军工企业的综合协调和管理。承担全县军工企业、民用爆破器材生产流通的行业管理和船舶工业行业的管理;负责联系、协调军工生产工作,承办上级和军工部门需要地方政府办理的业务。
(十九)负责加强生猪屠宰的行业管理、督促屠宰企业落实质量安全管理的相关制度。
(二十)承办县人民政府及市工信委、市商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24年,永福县工信和商贸局独立编制机构共3个,分别是永福县工信和商贸局、永福县招商服务中心和永福县节能监察大队。
第二部分:永福县工信和商贸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永福县工信和商贸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永福县工信和商贸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3277.35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762.57万元,增长30%。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96.6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196.69万元,为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761.91万元,增长31%,主要原因是对企业的补助支出加大。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0.66万元,为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66万元。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3277.3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277.35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762.57万元,增长30%。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50.47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571.41万元,增长1988%,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类企业奖补资金增加。
2.科学技术支出501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501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新增相关职能。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42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70万元,下降60%,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4.卫生健康支出42.87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93.47万元,降低87%,主要原因是2023年防疫物资储备开支增加。
5. 城乡社区支出80.66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66万元,增长1%。
6.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801.72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062.83万元,减少57%,主要原因是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类企业奖补资金减少。
7.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32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27万元,增长2540%,主要原因是针对商务企业的补贴增多。
8.住房保障支出22.21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1.2万元,下降34%。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永福县工信和商贸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3277.35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762.57万元,增长30%。其中:基本支出429.73万元,项目支出2847.62万元。
永福县工信和商贸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84.06万元,支出决算为3277.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6.79%。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50.47万元,该项支出为年中追加的企业奖励资金,年初预算不可预见。
(二)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为500万元,支出决算为5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44.43万元,支出决算为46.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49%。
(四)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42.87万元,支出决算为42.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五)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年初预算为574.56万元,支出决算为801.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54%。差异主要原因是不可预计的工业企业奖补资金增加。
(七)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22.21万元,支出决算为22.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9.74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96.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5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1.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6%。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1.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79%。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永福县工信和商贸局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80.66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80.66万元。
永福县工信和商贸局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0.66万元。
(一)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主要用于加油站项目征地款。
(二)城市建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4.66万元。主要用于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服务中心工程款。
(三)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服务中心农民工工资。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永福县工信和商贸局无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与上年度相比无差异。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4.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6%,与上年度相比减少0.6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34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与上年决算数0万元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与上年决算数0万元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与上年度相比无差异。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工业振兴和招商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4年,永福县工信和商贸局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全年运行费支出6万元,平均每辆6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8.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67%,与上年度相比无差异。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13次,人次1602次,无国(境)外公务接待。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8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28万元,降低0.87%,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2.14万元,增长64.72%。主要原因是:差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使用公用经费做预算,而非像2023年使用项目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1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1184.06万元,执行数3277.35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二等。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部门2024年度项目40个,项目支出总额2100.32万元。其中,本级项目15个,本级项目支出197.04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1个,涉及资金50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27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2055.72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67.5%,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57.12%;13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1997.47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32.5%,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42.88%。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部分项目的时间管理和资源配置存在小幅度偏差,可能会影响长期的项目绩效。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时间管理优化,引入更加严格的时间管理系统,确保所有项目按计划进行,避免延误;二是绩效监控强化:建立更为细致的绩效监控指标,及时发现并纠正偏差,提高项目管理效率。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桂财工交〔2024〕37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绿色制造示范体系建设项目自评得分为95.38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9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76.9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善了绿色制造和服务体系,提升了工业生产绿色化水平,助力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部分企业对申请流程不够熟悉导致的资金发放延迟。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简化企业申请流程,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和服务,同时加大对项目执行的监督力度,确保项目资金能够更快更有效地发挥作用。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组织对“桂财工交〔2024〕37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绿色制造示范体系建设”重点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评价结果为一等,涉及资金3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综合考虑项目的组织管理、资金使用效率及达成的绩效目标等多个方面,项目整体执行情况良好,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和效果。
(说明: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资金统计口径均为财政资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