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永福县百寿镇百寿初级中学2024年度部门决算

2025-10-17 16:10     来源:永福县教育局     作者:永福县教育局

桂林市永福县百寿镇百寿初级中学2024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永福县百寿镇百寿初级中学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永福县百寿镇百寿初级中学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永福县百寿镇百寿初级中学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永福县百寿镇百寿初级中学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贯彻方针。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2.依法治校。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教职工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素质。

3.德育为。面向全体学生,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社会发展要求,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引导学生从小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4.能力为重。遵循教学规律,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5.安全第一。做好校园安全工作,开展师生安全教育,健全安全应急机制,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师生在校期间的安全。

6.积极完成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布置的其它工作任务。

7.实施初中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

二、机构设置情况

永福县百寿镇百寿初级中学属于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属永福县教育局二层机构。

学校设有校长室、副校长室、学校办公室、政教处、教务处、总务处、科研处、学生资助办公室8个处室,共有17个教学班,774名在校生。

第二部分:永福县百寿镇百寿初级中学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永福县百寿镇百寿初级中学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1128.7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28.76万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19.98万元,下降9.6%。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18.50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2024年度决算数减少124.76万元,下降10.03%,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2024年度决算数增加0元,增长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4.事业收入5.78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05万元,增长22.20 %,主要原因是学生缴纳热水费增多

5.经营收入0,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6.其他收入4.48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万元,增长497.33%,主要原因是财政专户回拨款结余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8.上年结转和结余5.92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5.87万元,增长11740%,主要原因是没有使用完的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1122.8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122.84万元, 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21.17万元,下降9.74%。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教育支出884.35万元,与2023年度决算数928.94万元相比,减少44.59万元,下降4.80%。主要原因:人员调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00万元,与2023年度决算数153.13万元相比,减少31.13万元,下降20.33%。主要原因:人员调出

3、卫生健康支出67.33万元,与2023年度决算数89.10万元相比,减少21.77万元,下降24.43%。主要原因:人员调出

4、住房保障支出54.82万元,与2023年度决算数72.84万元相比,减少18.02万元,下降24.74%。主要原因:人员调出

4.结余分配 5.92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19万元,增长25.16%,主要原因是没有使用完的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

5.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0.05万元,下降100%。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永福县百寿镇百寿初级中学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118.50万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24.76万元,下降10.03%。其中:基本支出813.48万元,项目支出305.02万元。

永福县百寿镇百寿初级中学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92.08万元,支出决算为111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38%。

1、教育支出884.35万元,与2023年度决算数928.94万元相比,减少44.59万元,下降4.80%。主要原因:人员调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00万元,与2023年度决算数153.13万元相比,减少31.13万元,下降20.33%。主要原因:人员调出

3、卫生健康支出67.33万元,与2023年度决算数89.10元相比,减少21.77万元,下降24.43%。主要原因:人员调出

4、住房保障支出54.82万元,与2023年度决算数72.84万元相比,减少18.02万元,下降24.74%。主要原因:人员调出

4.结余分配 5.92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19万元,增长25.16%,主要原因是没有使用完的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

5.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0.05万元,下降100%。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XX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752.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00 %。(主要是人员调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2.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6.76%。(其中4.87万元为年中追加预算)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9.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永福县百寿镇百寿初级中学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永福县百寿镇百寿初级中学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永福县百寿镇百寿初级中学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永福县百寿镇百寿初级中学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0万元。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减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额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892.08万元,执行数1118.50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等。从自评情况来看,我单位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规定,从履行本我厅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规定,从履行本部门的职能职责对预算资金的需求出发,按照省财政厅有关部门预算管理的要求和工作程序编报预算、决算,做好预算资金管理和会计核算,保障了2024年履行职能职责,完成了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总体上符合部门预算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综合我单位的自评情况,我单位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等级为“一等”。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部门2024年度项目28个,项目支出总额309.89万元。其中,本级项目28个,本级项目支出309.89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28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309.89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0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 %。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专项资金项目支出入库率和执行率有待提高;二是政府采购管理可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我单位将按照财政资金管理要求,完善绩效管理机制:一是扎实开展项目库储备工作。坚持“先有项目,后有资金”的管理理念,通过广泛宣传发动、悉心指导培训,提高项目支出入库率。二是加快推进资金预算执行,做好2025年资金支出计划,做好资金支出进度和绩效目标“双监控”,提高预算执行率。三是持续强化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加强和完善我单位采购制度,认真做好采购预算编制、采购评审、采购合同和产品验收等具体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质量。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提前下达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自治区)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1.7844万元,执行数为31.784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执行率达100%;二是质量标率达100%。

3. 本单位无财政绩效评价结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永福县百寿镇百寿初级中学

20251017

附件:

1、永福县百寿镇百寿初级中学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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