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县永福镇财政所2024年度部门决算

2025-10-17 17:00     来源:永福县永福镇财政所     作者:永福县永福镇财政所

目   

第一部分:永福县永福镇财政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永福县永福镇财政所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永福县永福镇财政所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永福县永福镇财政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永福县永福镇财政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乡镇财政预决算编制管理;组织协调全镇财政收入和非税收入管理;

(二)负责镇财政支出管理,贯彻“厉行节约,量入为出”原则,优化支出结构,确保镇干部职工工资、工作正常运转和社会公共支出需要;

(三)贯彻落实各项惠农政策,负责各项涉农资金管理;

(四)贯彻执行财经政策,加强财政资金监督管理;

(五)组织实施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项目建设,积极参与农村综合改革;

(六)承办上级财政部门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单位构成情况

永福县永福镇财政所共有单位1个,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没有附属单位和二层机构。

第二部分:永福县永福镇财政所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永福县永福镇财政所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117.7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7.78万元,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72.78万元,降低59.59%。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17.78万元,为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72.78万元,降低59.59%,主要原因是:由于机构改革,人员减少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等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与上年相比大幅减少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2022年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主要是没有追加办公经费,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经费在预算一体化系统增加预算指标。

3.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因本单位属参公事业单位,无此项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因本单位属参公事业单位,没有开展经营活动,故无此项收入。

5.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收入。

6.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117.7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17.78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72.78万元,减少59.59%。主要原因是由于机构改革,人员减少,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等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支出与上年相比大幅减少。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46.6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工资、补贴、奖金等人员经费支出及维持正常运转日常公用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45.06万元,降低96.5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机构改革,人员减少,绩效奖励减少,各项支出相应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及其他社会保障缴费。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6.81万元,增长53.2%,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4.8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4.64万元,下降48.69%。

4、农林水支出57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综合改革支出,包括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83万元,降低49.22%,主要原因是本年大幅减少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公共运行维护、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等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3.25万元,主要是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降低3.15万元,降低49.22%,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4.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事业、经营收支发生。

5.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上年无结转结余。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永福县永福镇财政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7.78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40.24万元,降低54.35%。其中:基本支出59.86万元,项目支出57.91万元。

永福县永福镇财政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17.78万元,支出决算为117.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0601年初预算为45.74万元,支出决算为45.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无差异。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0602年初预算为0.91万元,支出决算为0.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无差异。2080505年初预算为3.99万元,支出决算为3.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无差异。2080506职业年金缴费年初预算为1.99万元,支出决算为1.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无差异。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年初预算为1.91万元,支出决算为1.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无差异。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年初预算为2.98万元,支出决算为2.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无差异。2130701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年初预算为57万元,支出决算为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对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2210201住房改革支出年初预算为3.25万元,支出决算为3.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9.86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45.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无差异。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6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无差异。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无差异。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永福县永福镇财政所没有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永福县永福镇财政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9988万元。“三公”年初预算数1万元,决算支出0.9988万元节约0.0012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出国出境费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因公车改革单位未保留公车,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公务用车运行费。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9988万元,全部为国内公务接待。公务接待费支出主要是用于开展一事一议、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村级财务委托代理宣传及业务培训,各村村干和报帐员、理财小组成员到所办事及各单位工作业务交流等接待支出,一律凭公函接待尽量安排在本所食堂就餐。公务接待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23万元。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要求,严肃财经纪律,加强经费管理,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6万元(与部门决算CS05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第24行金额一致),比2023年减少0.26万元,下降4.05%。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本单位因公车改革未保留公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国有资产全部为单位自用,没有对外投资、出租或租赁。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16.62万元,执行数14.91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良好,主要是由于机构改革合并,人员减少。从自评情况来看,综合评价良好,通过惠农项目的实施,行政村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改善了农民生产生活、出行条件,村容村貌得到了改善,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从总体评价情况来看,对项目重点管理,定期追踪,确保项目工程质量,严格审批程序,加强预算支出的管理,严格执行《预算法》和财经制度,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项目产出基本达到预期绩效目标,实现了年初预算支出的绩效目标。存在问题:一是绩效目标设置不够科学合理;二是凭证资料不完善,佐证材料不完整;三是未开展专项资金内部审计或没有检查记录、台帐;四是项目建设完工未移交相关单位也未落实资产管理办法。针对存在的问题,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整改。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部门2023年度项目5个,项目支出总额14.91万元。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3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16.42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6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98.80%;2个项目评为等,涉及资金0.198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4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19%。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永福县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桂林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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