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县园林绿化所 2024年度部门决算

2025-10-17 17:09     来源:永福县政府     作者:永福县城市管理监督局


目 录
第一部分:永福县园林绿化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永福县园林绿化所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永福县园林绿化所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永福县园林绿化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负责县城园林植保、养护、规划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永福县园林绿化所,属于独立核算机构,作为永福县城市管理监督局管理的二层机构,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我所事业编制总数为3人。其中:财政供养人员为3人。
第二部分:永福县园林绿化所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永福县园林绿化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永福县园林绿化所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70.4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0.45万元,与2023年度决算数69.60万元相比,增加0.85万元,增长1.22%。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0.45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23年度决算数68.38万元相比,增加2.04万元,增长3.03%,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工资正常晋升,缴费基数随之增加,致使单位财政拨款数增加。
2.上年结转和结余0.09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1.22万元相比,减少1.13万元,下降92.62%,主要原因是2023年有未付完款项。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70.5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70.54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69.60万元相比,增加0.94万元,增长1.3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与2023年度决算数4.53万元相比,减少0.04万元,下降0.88 %,主要原因是:2023年用上年结转款支付了2022年未缴款项。
2、卫生健康支出2.3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医疗保险缴费(事业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与2023年度决算数2.16万元相比,增加0.16万元,增长7.4 %,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工资正常晋升,缴费基数随之增加,致使单位财政拨款数增加。
3、城乡社区支出61.4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公用经费及项目支出等,与2023年度决算数58.34万元相比,增加3.15万元,增长5.4 %,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工资正常晋升,缴费基数随之增加,致使单位财政拨款数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2.24万元,与2023年度决算数2.79万元相比,减少0.55万元,下降19.71 %,主要原因是:2023年补缴完2022年未缴住房公积金。
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与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不提取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
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改为即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与2023年度决算数1.78万元相比,减少1.7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年末没有结转和结余。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永福县园林绿化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70.54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67.82万元相比,增加2.72万元,增长4.01%。其中:基本支出31.85万元,项目支出38.69万元。
永福县园林绿化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0.54万元,支出决算为70.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4.49万元,支出决算为4.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本部门在编在职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收入支出按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两类,其中: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科目2080505财政拨款年初预算为2.99万元,支出决算为2.9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本部门在编在职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科目2080506财政拨款年初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本部门在编人员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二)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2.32万元,支出决算为2.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本部门在编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险缴费支出。收入支出按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两类,其中:
1、事业单位医疗科目2101102财政拨款年初预算为1.38万元,支出决算为1.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本部门在编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公务员医疗补助科目2101103财政拨款年初预算为0.94万元,支出决算为0.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本部门在编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三)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61.49万元,支出决算为61.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环境卫生科目2120501人员工资、办公费用、邮电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2.24万元,支出决算为2.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2210201科目在职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85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9.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人员经费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工资、社保、医保、医疗补助、年金及住房公积金缴费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等支出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永福县园林绿化所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与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相比持平,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永福县园林绿化所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相比持平,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永福县园林绿化所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0万元,与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相比持平,永福县园林绿化所本年度没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收入,也没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主要用于洒水及喷洒农药;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34.19万元,执行数32.6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从自评情况来看,单位认真执行资金支出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单位基本支出管理、项目支出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按照“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等分类进行明细核查;依法依规进行会计核算,不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支出等情况;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不存在超标准开支等情况。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部门2024年度项目4个,项目支出总额32.6万元。其中,本级项目4个,本级项目支出32.6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4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32.6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在编制预算时虽然根据本单位职能、职责编制,但在执行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无法预计且与年初预算不符的支出;二是本单位对于绩效管理的经验不足,项目的部分成果没法用指标形式表示;在绩效考评指标的设计上,有待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积极开展工作,加快资金使用进度。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本单位组织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园林养护经费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等级为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3万元,执行数为2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已按预期完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永福县园林绿化所
202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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