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决算说明

2025-10-17 16:36     来源:永福县医疗保障局     作者:永福县医疗保障局


目录

第一部分:永福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永福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永福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永福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负责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和政策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组织落实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按规定落实城乡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制定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负责全县医疗费统筹和医疗保障待遇落实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构成情况

从预算构成单位来看,医疗保障局单位部门预算由单位本级预算和纳入预算汇编范围的1个下属单位预算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及二层机构(事业单位)1,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0个。

部门人员构成:本年在职人员36人,退休6人;在职人员编制情况:全额财拨编制36人、差额拨款编制0人、自收自支编制0人。

(二)2024年取得的主要成效

紧紧围绕中心抓重点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1各项医保业务工作有条不紊开展,医保业务高效办结2参保群众满意度有所提升;3积极做好困难帮扶工作

第二部分:永福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以上表格详见附件1:永福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永福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779.69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45.89万元,下降5.56%。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779.69万元,为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45.89万元,下降5.56%,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均减少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性质为行政机关单位,没有事业收入。

3.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性质为行政机关单位,没有经营收入。

4.其他收入0万元,较上年减少0.65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与2023年持平。

6.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779.69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45.89万元,下降5.56%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6.84万元,较2023年决算数减少55.5万元,下降19.6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职业年金支出、财政代缴其他社会保险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522.39万元,较2023年决算数增加13.44万元,增长2.64%,主要用于本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缴纳医疗保障费等。

3.住房保障支出30.46万元,较2023年决算数减少6.99万元,下降11.17%,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有人员,支出减少。

4.其他支出(类)0万元,2023年决算数持平

5.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2023年决算数持平。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79.69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45.24万元,下降5.48%。其中:基本支出469.21万元,项目支310.48万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6.84万元,较2023年决算数减少55.5万元,下降19.6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职业年金支出财政代缴其他社会保险费支出。

2.生健康支出522.39万元,较2023决算数增加14.09万元,增长2.77%,主要用于本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缴纳医疗保障费等。

3.住房保障支出30.46万元,较2023年决算数减少3.83万元,下降11.17%,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9.21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419.29万元,比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6.26万元,下降5.89%。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0.72万元,比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26万元,增长0.64%。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2万元,比2023年度决算数增0.74万元,增长8.75%。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2023年决算数持平。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7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36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7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75万元。主要用于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5.36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62批次,650人。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72万元,比2023年决算数增加0.26万元,增长0.64%。主要单位医保各项工作任务,工作量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6.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6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779.69万元,执行数为779.69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从自评情况来看,单位认真执行资金支出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单位基本支出管理、项目支出等制度;依法依规进行会计核算,不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支出等情况;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不存在超标准开支等情况。维持医疗保障工作正常运转,保障参保群众的权益,为人民群众提供有效的医疗保障服务。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部门2024年度项目14个,项目支出总额310.48万元。其中,本级项目2个,本级项目支出241.76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12个,对下转移支付68.72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10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306.03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71.43%,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98.57%;3个项目评为等,涉及资金4.31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21.43%,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39%;1个项目评为等,涉及资金0.14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7.14%,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4%;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对于绩效管理的经验不足,未能科学规划资金,项目的部分在绩效考评指标的设置上,有待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业务学习,科学规划资金。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永福县脱贫人口参加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等级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373万元,执行数为163.7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的情况:一是2024年度脱贫人口(应补助人员)个人缴费补助的总计人数为11910人;二是缴费补助资金到位率为100%;三是减轻了脱贫人口的医疗费用负担;四是保持了社会和谐稳定,被补助对象满意度为10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此项目无绩效目标偏离。下步措施:一是继续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落实到实处;二是总结经验,推动工作全面发展。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组织对永福县脱贫人口参加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一个重点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评价结果为一等,100分。涉及资金163.7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贯彻落实了文件精神,对未纳入乡村振兴部门防止返贫监测的脱贫人口(含2014、2015退出户)参加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进行资助,确保了受补助的脱贫人口享受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医疗待遇应享尽享。

4.财政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财政绩效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