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永福县苏桥镇人民政府
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永福县苏桥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永福县苏桥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永福县苏桥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永福县苏桥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
(二)对本镇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研究制定全镇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规划。
(三)依照法律和政策,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各种手段,对全镇社会、经济、文化进行管理、监督和调控。
(四)负责本辖区内社会公益事业的建设,促进科技、文化、教育、环保等各项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
(五)维护社会秩序,保证社会公正,不断改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创造良好的条件。
(六)加强民主法治宣传教育,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完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稳定。
(七)领导共青团和妇联等组织,搞好民族宗教和统一战线工作。
(八)完成上级组织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永福县苏桥镇人民政府由党委、政府、人大三个部门组成,下设永福县苏桥镇农业服务中心、永福县苏桥镇便民服务中心、永福县苏桥镇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永福县苏桥镇综合行政执法队4个二层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永福县苏桥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注: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以上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永福县苏桥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2448.2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448.27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11.93万元,增长14.60%。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66.27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33.28万元,增长10.94%,主要原因是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的支出增多。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2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78.65元,增长2347.76%,主要原因是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建设支出增加。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无事业收入。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无经营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无其他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未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没有未支付资金结转和结余。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2448.2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448.27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11.93万元,增长14.60%。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61.42万元: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8.71万元,下降了1.91%,主要原因是单位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65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死亡抚恤金等社会保障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79.8万元,下降了40.83%,主要原因是2024年没有退休干部去世,较上年减少了死亡抚恤金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64.7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了53.73万元,下降45.36%。主要原因是2023年因新冠疫情有苏桥镇疫情防控工作经费,2024年无该项工作经费。
4.城乡社区支出270.93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垃圾清运方面的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42.43万元,增长110.84%,主要原因是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建设支出增加。
5.农林水支出979.20万元,主要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的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36.51万元,增长52.36%,主要原因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的项目支出增加。
6.住房保障支出56.3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9.77万元,下降14.78%。主要原因是2024年没有苏桥镇农村危房改造等工作经费。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自然灾害救灾补助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4年无相关支出,而2023年有水灾支出。
8.结余分配0万元。
9.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永福县苏桥镇政府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66.27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33.28万元,增长10.94%。其中:基本支出1119.02万元,项目支出1247.25万元。
永福县苏桥镇政府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301.40万元,支出决算为2366.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1.82%。
(一)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1)年初预算为978.42万元,支出决算为961.42万元,其中:人大事务(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101)30.70万元;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103)689.06万元;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131)241.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26%,预决算有差异。主要用于本单位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办公经费支出和单位人员工资支出等。
(二)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8)年初预算为111.81万元,支出决算为115.65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805 )114.8万元,抚恤(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808)0.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43%,预决算有差异。主要用于支付职工的养老保险费用等。
(三)卫生健康支出(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0)年初预算为63.46万元,支出决算为64.72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011)64.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99%,预决算有差异。主要用于支付单位职工卫生健康方面的保险等。
(四)城乡社区支出(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2)年初预算为74.99万元,支出决算为188.93万元,其中: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205)188.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1.94%,预决算有差异。主要用于支付城乡社区清洁费用,发放保洁员工资及其他城镇社区、乡村支出等。
(五)农林水支出(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年初预算为16.82万元,支出决算为979.20万元,其中:农业农村(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01)48.97万元;扶贫(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05)878.23万元;农村综合改革(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07)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21.64%,预决算有差异。主要用于支付农业补贴费用,工作经费等。
(六)住房保障支出(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21)年初预算为55.91万元,支出决算为56.35万元,其中:住房改革支出(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2102)56.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78%,预决算有差异。主要用于职工住房保障支出,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等。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19.02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 工资福利支出1018.58万元,年初预算1029.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10%,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7.09万元,增长3.77%。主要用于各类人员工资及福利支出。
(二) 商品和服务支出70.61万元,年初预算72.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7.50%,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54.75万元,增长345.21%。主要用于办公费用及其他费用支出。
(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9.83万元,年初预算3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2.07%,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68万元,增长9.87%。主要用于职工退休费支出。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永福县苏桥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82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78.65万元,增长2347.76%。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82万元。
永福县苏桥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2万元。
(一)年初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苏桥镇乡村风貌提升和人居环境改善“三清三拆三微”项目工程款。
(二)城市建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万元,主要用于政支付苏桥镇盘洞村下寨屯通屯道路硬化项目工程款。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永福县苏桥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无该项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10万元,“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9万元。年初预算数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比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18.93万元增加0.07万元,增长0.37%。主要原因是公务出行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经费:2024年度支出 0 万元。
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支出1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25次,人次128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8.9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8.99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送达、县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0.61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372.40万元减少1.81万元,比2023年决算数15.86万元增加54.75万元,增长幅度为345.21 %,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增加,差旅费和“三公”经费开始列入机关运行经费中计算。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6辆、其他用车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50个项目,涉及资金共计1563.73万元。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2024永福县苏桥镇人民政府整体支出自评得分96.41分,财政支出绩效为“优”。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项目50个,一等得分项目43个,二等得分项目7个。
(三)自评发现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1.问题:(1)预算控制率有待提高。除政策性因素以外,由于部分临时、紧急或突发的工作任务导致年中追加预算。(2)预算完成率有待提高。财政资金紧张,很多项目做了支付申请,并未支付完成。
2.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及我镇整体支出管理工作的需要,拟实施的改进措施如下:(1) 细化预算编制,增强预算执行的计划性。(2)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监督检查。(3)将以前年度结转结余的资金按规定用途合理支出。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 永福县苏桥镇人民政府2024年决算公开表
永福县苏桥镇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16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