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8部门联合印发的《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根据国家疾控局综合司、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2024年托育机构、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工作的通知》(国疾控综监督二函〔2024〕182号)要求,我所委托广西南宁剑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5日-6日在全县开展了托育机构、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工作,现将抽检结果通报如下:
一、抽检内容和范围及检查情况
(一)托育机构、幼儿园。目前永福县内持有办园许可证的托育机构、幼儿园总数49家,按辖区内托育机构、幼儿园总数的至少5%进行抽检,且最低数量分别不少于5所,不足5所的全部抽检,永福县本次共抽检5所托育机构、幼儿园。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6)(2019年版)第5.1.1、6.3.4条规定,完成了对托育机构、幼儿园活动室的直接天然采光、窗地面积比、照度等情况的抽检工作。经抽检5所托育机构、幼儿园直接天然采光均不合格、窗地面积比均合格、照度均合格。我所对抽检指标不合格的托育机构、幼儿园下达了5份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限期整改。
(二)校外培训机构。目前永福县内持有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总数9家,按辖区内面向中小学生的合规学科类、文艺类(美术、书法)校外培训机构总数的至少5%进行抽检,且最低数量不少于5所,不足5所的全部抽检的要求,永福县本次共抽检4所校外培训机构。参照《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7793—2010)和《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 50099—2011)关于教室的采光要求和照明要求,完成了对校外培训机构教室(教学场所)窗地面积比、防眩光措施、装设人工照明、课桌面照度、黑板照度等情况的抽检工作。经抽检4所校外培训机构窗地面积比1家不合格,防眩光措施及装设人工照明均合格,课桌面照度3家不合格,黑板照度2家合理缺项,2家不合格。我所对抽检指标不合格的校外培训机构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限期整改。
(三)学校。按照《关于印发2024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国疾控综监督二函〔2024〕83号)、《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自治区疾控局办公室自治区中医药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广西实施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有关要求,我县抽取桂林信息工程职业学院为抽查对象,对学校教室的采光和照明及末梢水进行了抽检。其中教室人均使用面积、课桌面照度、黑板照度、末梢水均合格。
永福县卫生计生监督所
2024年10月23日
附件1:
2024年永福县托幼机构抽检情况一览表
单位:永福县 抽检日期:2024.09.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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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抽检机构名称 |
抽检机构详细地址 |
采光照明项目 | ||
|
直接天然采光 ≥3 |
窗地面积比 ≥1:5 |
照度 ≥300lx | |||
|
1 |
永福县小红帽幼儿园 |
0.4 不合格 |
1:3.9 合格 |
86 不合格 | |
|
2 |
永福县七彩童年幼儿园 |
永福县迎宾大道90号金龙五品小区18栋 |
1.8 不合格 |
1:3 合格 |
98 不合格 |
|
3 |
永福县建设花园幼儿园 |
永福县建设花园小区内 |
1.7 不合格 |
1:3.4 合格 |
40 不合格 |
|
4 |
永福县苗苗幼儿园 |
永福县西河街33号西岸福邸小区 |
2.5 不合格 |
1:3.2 合格 |
164 不合格 |
|
5 |
永福县现代城布谷幼儿园 |
永福县盛祥路29号现代城小区21栋 |
2.9 不合格 |
1:2 合格 |
179 不合格 |
注:1.采光、照明参照按JGJ39-2016(2019年版)判定。
2.根据每个单位的抽检结果对比国家标准要求,在对应的项目栏内填“合格”或“不合格”。
卫生监督员:冯希丽、王泽军
附件2:
2024年永福县校外培训机构抽检情况一览表
单位:永福县 抽检日期:2024.09.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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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抽检机构名称 |
抽检机构详细地址 |
窗地面积比≥1:5 |
防眩光措施 |
装设人工照明 |
课桌面照度 ≥300lx |
黑板照度 ≥500lx |
|
1 |
永福县晟名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
永福县苏桥镇苏桥工业园水荆路桂林经开区罗汉果研发楼4#楼、5#楼 |
1:4.9 合格 |
有窗帘 |
有 |
184 不合格 |
合理缺项 |
|
2 |
永福县言艺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
永福县苏桥镇土榕大道北侧(东段)金城商业广场3号楼第3层01号 |
1:1.5 合格 |
有窗帘 |
有 |
197 不合格 |
130 不合格 |
|
3 |
永福县神墨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
永福县永福镇连江路75号(3号楼) |
1:7.6 不合格 |
有窗帘 |
有 |
206 不合格 |
123 不合格 |
|
4 |
永福艾加文化培训有限责任公司 |
永福县凤城路170号腾龙嘉园2栋二层01号商铺 |
1:1.9 合格 |
有窗帘 |
有 |
426 合格 |
合理缺项 |
注:1.采光、照明参照GB7793-2010判定。
2.根据每个单位的抽检结果对比国家标准要求,在对应的项目栏内填“合格”或“不合格”。
卫生监督员:冯希丽、王泽军
附件3:
2024年永福县学校抽检情况一览表
单位:永福县 抽检日期:2024.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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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抽检机构名称 |
抽检机构详细地址 |
采光系数≥2.2 |
人均使用面积≥1.12 |
课桌面照度≥300lx |
黑板照度≥500lx |
末梢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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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桂林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
永福县苏桥镇木兰街7号 |
1.7 不合格 |
3.08 合格 |
640 合格 |
566 合格 |
合格 |
注:1.采光、照明、课桌面照度、黑板面照度参照GB7793-2010判定。
2.生活饮用水参照GB5749-2022判定。
3.根据每个单位的抽检结果对比国家标准要求,在对应的项目栏内填“合格”或“不合格”。
卫生监督员:冯希丽、王泽军
附件4:
2024年永福县教室(教学场所)采光和照明抽检结果汇总表
单 位 :永福县卫生计生监督所(公章) 填报日期:2024.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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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类别 |
辖区单位总数(个) |
抽检单位数(个) |
抽检项目符合要求单位数(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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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天然采光 |
窗地面积比 |
照度 |
防眩光措施 |
装设人工照明 |
课桌面照度 |
黑板 照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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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幼机构 |
49 |
5 |
0 |
5 |
0 |
—— |
—— |
—— |
—— |
|
校外培训机构 |
9 |
4 |
—— |
3 |
—— |
4 |
4 |
1 |
0 |
注:采光测量方法按GB/T5699执行,照明测量方法按GB/T5700执行。
填表人:冯希丽联系电话:0773-8552119 审核人:钟庆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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