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继续开展广西农机成套设施装备购置补贴试点的通知》(桂农厅发〔2025〕84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农机成套设施装备购置补贴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发〔2023〕80号)文件精神,经桂林永福福寿米业有限公司申报成套设施装备(粮食烘干中心Ⅲ型),县农机中心组织相关部门实地核验合格,确定补贴资金60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12月22日-2025年12月26日)。如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永福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反映,反映人须提供真实情况和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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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申请表
永福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202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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