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

2025-12-05 14:50     来源:永福县统计局     作者:萨雅丹

永福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永福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

永福县统计局

永福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815日)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239号)、《永福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永政发〔20234号)要求,永福县进行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31231日,普查资料的时期为2023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县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在市经普办的精心指导和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部门和各级普查机构通力合作,经过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以及全县范围内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永福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单位清查、普查登记、事后质量抽查、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2023420日,县人民政府印发《永福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永政发〔20234号),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实施原则,成立以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为组长,10个部门为成员的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设立由29个有关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永福县统计局,统筹部署永福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办公室内部设8个工作组,各工作组职责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确保我县五经普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确保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措施到位。参与普查工作的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履责,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强化信息共享,提供多方保障,共同推动普查顺利实施。

二、全面摸清家底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在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202411日至430日,全县117名普查人员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对我县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取的1500个体经营户,以及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逐一完成普查登记,根据普查对象的不同类别,相应采集其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与消费、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情况、数字经济活动、投入产出情况等有关数据。通过这次普查,全面调查了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了各类单位基本情况和生产经营活动,进一步查实了各类单位的资产负债状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掌握了国民经济行业间的经济联系,全面准确反映了全县经济发展壮大、结构优化等方面的新成效,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三、科学规范实施

按照“坚持质量标准、坚持统分结合、坚持手段创新、坚持协作共享、坚持依法普查”的基本原则,永福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深入总结以往普查经验,进一步优化方式方法,提升普查工作科学性、规范性。严格执行《广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我县首次采取普查外包模式,将全部普查小区的普查工作外包给第三方专业机构,并由第三方聘请普查经验丰富的县统计局退休干部担任业务顾问,这一举措大大减轻县乡两级普查机构的工作压力,同时利用会计公司的优势,将难以理解的财务指标用生动常见的方式展现给普查员,便于理解,让普查员更精准填写相关普查表格。业务培训突出理论和案例讲解相结合,注重统计业务和法律法规教育,切实提升普查“两员”业务技能、沟通能力和法律认知。其中,正式登记阶段重点集中培训“两员”业务骨干,分别从财务状况及主要经济指标、从业人员及工资情况、工业、贸经、建筑业、服务业等内容进行专题授课,并对普查数据采集程序的使用进行了现场实操练习,为我县五经普入户登记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确保数据质量

永福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实行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永福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质量岗位责任制和追溯问责制实施方案》《永福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预防风险工作预案》,进一步规范和强化普查数据质量监管问责工作,切实保障了普查数据质量,提高了普查工作质效。组织相关部门精英和本局专业骨干,联合开展普查数据与四经普、名录库数据和部门资料等方面比对分析,精准有效评估数据质量。及时与市局各专业科室衔接,认真落实各专业审核要求,进一步发挥好职责作用,相互支持配合,共同做好普查数据审核验收工作。督促企业单位及时纠正错误,夯实源头数据,为高质量完成“五经普”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为检验普查工作成效和普查数据质量,自治区、桂林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普查登记结束后,组织开展事后质量抽查,先后对我县7个样本普查小区、193家单位进行登记规范性和主要指标核查。通过实地核查、电话回访、查验资料等方式,对抽中单位开展了数据质量抽查工作。事后质量抽查结果表明,我县普查数据质量符合控制标准。

总体来看,永福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组织实施科学规范有序,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了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真实反映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达到了预期目标。普查结果显示:2023年末,全县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2176个,与2018年末(2018年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相比,增长7.4%,从业人员3.2万人,增长28%;个体经营户18731个,从业人员4万人。

永福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

——单位基本情况

永福县统计局

永福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永福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单位情况、从业人员、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公布如下:

一、单位情况

2023年末,全县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2176个,比2018年末增加150个,增长7.4%;产业活动[1]单位2690个,增加2145个,增长393.5%;个体经营户18731个,增加4369个,增长27.4%(详见表2-1)。

2-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单位数(个)

比重(%

一、法人单位

2176

100.0

企业法人

1293

59.4

机关、事业法人

312

14.3

社会团体

62

2.8

其他法人

509

23.4

二、产业活动单位

2690

100.0

第二产业

449

16.7

第三产业

2241

83.3

三、个体经营户

18731

100.0

第二产业

1399

7.5

第三产业

17332

92.5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587个,占27.0%;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366个,占16.8%;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64个,占 12.1 %。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8770个,占46.8%;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4064个,占21.7%;住宿和餐饮业2300个,占12.3%(详见表2-2)。

2-2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法人单位

个体经营户

数量(个)

比重(%

数量(个)

比重(%

合 计

2176

100.0

18731

100.0

农、林、牧、渔业*

107

4.9

437

2.3

采矿业

16

0.7

制造业

184

8.5

211

1.1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59

2.7

建筑业

141

6.5

1188

6.3

批发和零售业

587

27.0

8770

46.8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59

2.7

4064

21.7

住宿和餐饮业

7

0.3

2300

12.3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3

0.6

90

0.5

金融业

NA

NA

房地产业

59

2.7

12

0.1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64

12.1

366

2.0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78

3.6

23

0.1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4

1.1

5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66

3.0

850

4.5

教育

99

4.5

34

0.2

卫生和社会工作

24

1.1

112

0.6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2

1.0

269

1.4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366

16.8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以及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二、从业人员

2023年末,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32000人,比2018年末增加7079人,增长28.0%,其中女性从业人员14427人。第二产业从业人员15316人,增加4169人,增长37.4%;第三产业从业人员16684人,增加3418人,增长25.7%。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40128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16250人。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12914人,占40.3%;教育3858人,占12.0%;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4311人,占13.5%。在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7303人,占43.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5748人,占14.3%;住宿和餐饮业5699人,占14.2%(详见表2-3)。

2-3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人)

个体经营户

从业人员

(人)

其中:女性

其中:女性

合 计

32000

14427

40128

16250

农、林、牧、渔业*

354

168

采矿业

321

61

制造业

12914

5687

1352

81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671

179

建筑业

1411

342

5540

1083

批发和零售业

1859

754

17303

9398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657

148

5748

726

住宿和餐饮业

214

151

5699

3226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50

27

142

41

金融业

255

109

房地产业

649

207

67

23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386

571

1898

381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368

157

136

56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88

92

10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527

316

1477

701

教育

3858

2837

65

49

卫生和社会工作

1690

1165

328

222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17

66

363

263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4311

1390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23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759907.1万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718700.7万元;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041206.4万元。

2023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3511513.2万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307543.0万元;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2203970.2万元。

2023年,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1492500.4万元。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1052218.7万元;第三产业营业收入440281.7万元(详见表2-4)。

2-4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万元)

法人单位负债合计(万元)

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万元)

合 计

5759907.1

3511513.2

1492500.4

农、林、牧、渔业*

22635.0

11047.0

23861.0

采矿业

34033.8

17849.5

21951.5

制造业

1240444.5

1014545.4

768216.4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377399.6

231300.1

195853.7

建筑业

66822.8

43848.0

66197.1

批发和零售业

108809.5

77357.2

100569.9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558232.0

336942.0

208825.0

住宿和餐饮业

7382.6

4477.0

2738.1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809.0

580.0

1041.0

金融业

房地产业

200011.3

170777.0

12747.7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513758.0

1354757.0

65111.0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66384.0

48444.0

10298.0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52384.0

95340.0

2148.0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8656.0

2607.0

4341.0

教育

108932.0

17869.0

7646.0

卫生和社会工作

73574.0

40853.0

513.0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354.0

651.0

442.0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18285.0

42269.0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单位数据。表中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汇总范围不包括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证监会监管的单位。表中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注:

  [1]产业活动单位是法人单位的组成部分。仅包含一个产业活动单位的法人单位,称为单产业法人单位,该法人单位同时也是一个产业活动单位;由两个及以上产业活动单位组成的法人单位,称为多产业法人单位。本公报中产业活动单位包括单产业法人单位和多产业法人单位下属产业活动单位。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者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者授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者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者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永福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三号)

——第二产业基本情况

永福县统计局

永福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永福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第二产业(包括工业和建筑业)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工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1]259个,比2018年末增长-19.3%;从业人员13906人,比2018年末增长56.9%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253个,占97.7%;港澳台投资企业NA个,占NA%;外商投资企业NA个,占NA%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13732人,占98.7%;港澳台投资企业NA人,占NA%;外商投资企业NA人,占NA%(详见表3-1)。

3-1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259

13906

内资企业

253

13732

港澳台投资企业

NA

NA

外商投资企业

NA

NA

其他统计类别

NA

NA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采矿业16个,制造业184个,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59个,分别占6.2%71.0%22.8%。在工业行业大类中,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企业法人单位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20.5%10.8%8.1%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采矿业321人,制造业12914人,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671人,分别占2.3%92.9%4.8%。在工业行业大类中,汽车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造纸和纸制品业从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32.3%13.3%7.5%(详见表3-2)。

3-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59

13906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0

0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0

0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0

0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NA

NA

非金属矿采选业

13

281

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0

0

其他采矿业

0

0

农副食品加工业

14

397

食品制造业

15

482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5

124

烟草制品业

0

0

纺织业

NA

NA

纺织服装、服饰业

NA

NA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0

0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21

682

家具制造业

NA

NA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造纸和纸制品业

9

1048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NA

NA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NA

NA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NA

NA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15

579

医药制造业

8

774

化学纤维制造业

0

0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10

1848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28

850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0

0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NA

NA

金属制品业

16

683

通用设备制造业

6

77

专用设备制造业

5

129

汽车制造业

6

4495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NA

NA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NA

NA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7

270

仪器仪表制造业

0

0

其他制造业

NA

NA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NA

NA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NA

NA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53

519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0

0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6

15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651877.90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64.0%;负债合计1263695.00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36.3%

2023年,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986021.60万元,比2018年增长116.4%(详见表3-3)。

3-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负债合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1651877.90

1263695.00

986021.60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0

0

0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0

0

0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0

0

0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NA

NA

NA

非金属矿采选业

31065.60

17346.60

20467.50

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0

0

0

其他采矿业

0

0

0

农副食品加工业

58530.20

41436.90

64057.80

食品制造业

46852.20

37930.40

26233.00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8591.40

7961.10

1377.50

烟草制品业

0

0

0

纺织业

NA

NA

NA

纺织服装、服饰业

NA

NA

NA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0

0

0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46180.80

81486.70

47333.80

家具制造业

NA

NA

NA

造纸和纸制品业

119211.00

58740.60

101403.60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NA

NA

NA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NA

NA

NA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NA

NA

NA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32919.40

20420.90

31206.40

医药制造业

152863.10

151508.80

52878.00

化学纤维制造业

0

0

0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223081.80

166423.20

145224.80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11161.40

70350.10

66479.10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0

0

0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NA

NA

NA

金属制品业

96682.70

52270.90

43939.10

通用设备制造业

17699.10

17636.40

1191.30

专用设备制造业

16233.90

7550.20

7469.90

汽车制造业

264224.30

269816.60

148859.60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NA

NA

NA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NA

NA

NA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13494.40

11380.60

6593.30

仪器仪表制造业

0

0

0

其他制造业

NA

NA

NA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NA

NA

NA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NA

NA

NA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355537.90

215329.10

192834.60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0

0

0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21861.70

15971.00

3019.10

(三)主要工业产品产量

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主要产品产量详见表3-4

3-4 规模以上工业主要产品产量

产品名称

单位

产量

大米

万吨

0.70

机制纸及纸板(外购原纸加工除外)

万吨

7.46

纸制品

万吨

6.05

人造板

万立方米

1.05

化学药品原药

万吨

0.11

中成药

万吨

0.09

水泥

万吨

38.33

橡胶轮胎外胎

万条

120.00

钢结构

万吨

2.78

金属压力容器

万吨

1.64

(四)主要能源产品产量

2023年,主要能源产品产量详见表3-5

3-5 主要能源产品产量

产品名称

单位

产量

发电量

亿千瓦时

38.92

其中:火力发电量

亿千瓦时

33.87

水力发电量

亿千瓦时

0.54

风力发电量

亿千瓦时

4.02

太阳能发电量

亿千瓦时

0.48

二、建筑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永福县共有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141个,比2018年末增长107.4%;从业人员1436人,比2018年末下降37.1%。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141个,占100%。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1436人,占100%(详见表3-6)。

3-6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41

1436

内资企业

141

1436

港澳台投资企业

NA

外商投资企业

NA

其他统计类别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建筑业占17.7%,土木工程建筑业占42.6%,建筑安装业占5.0%,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34.8%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屋建筑业占56.8%,土木工程建筑业占23.1%,建筑安装业占3.1%,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17.1%(详见表3-7)。

3-7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41

1436

房屋建筑业

25

816

土木工程建筑业

60

331

建筑安装业

7

44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49

245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6822.84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159.2%;负债合计43848.02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165.9%

2023年,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6197.10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156.9%(详见表3-8)。

表3-8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负债合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66822.84

43848.02

66197.10

房屋建筑业

27418.10

22935.24

38044.09

土木工程建筑业

31590.00

14591.20

24017.47

建筑安装业

1044.06

973.58

212.26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6770.68

5348.01

3923.28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做机械调整。

[3]本次公报部分指标与2018年(四经普公报)存在差异的,不作比较。

永福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四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一

永福县统计局

永福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永福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第三产业中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1]587个,从业人员1859人,分别比2018年末下降4.4%15.8%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70.7%,零售业占29.1%。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71.9%,零售业占28.1%(详见表4-1)。

4-1 按行业种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587

1859

批发业

416

1336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40

80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121

382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11

37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NA

NA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82

227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118

451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17

83

贸易经纪与代理

-

-

其他批发业

24

70

零售业

171

523

综合零售

10

47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26

55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10

37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NA

-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69

183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17

70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13

48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8

24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15

59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外商投资企业占0%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外商投资企业占0%(详见表4-2)。

4-2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587

1859

内资企业

424

1468

港澳台投资企业

-

-

外商投资企业

-

-

其他统计类别

163

391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08809.5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219.0%;负债合计77357.2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385.9%

2023年,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00569.9万元,比2018年增长187.6%(详见表4-3)。

4-3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负债合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108809.5

77357.2

100569.9

批发业

87494.2

61209.7

84106.9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6059.2

3495.7

1912.3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38015.2

28275.2

21312.1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6055.6

5772.8

3664.9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28.4

1.2

256.1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10987.3

5553.2

12370.3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16697.6

10338.6

15424.9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7293.6

6599.4

26141.6

贸易经纪与代理

-

-

-

其他批发业

2357.2

1173.6

3024.7

零售业

21315.4

16147.4

16463

综合零售

3635.5

3519.2

1014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5908.5

5966.7

731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793.8

118.4

354.9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NA

-

-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2108.9

652.3

2778.8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3126.5

2554.9

4726.9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1567.6

764.5

2470.2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342.7

330.6

481.9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3829

2240.8

3905.3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 56个,从业人员589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47.4 %115 %(详见表4-4)。

4-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56

589

铁路运输业

-

-

道路运输业

41

499

水上运输业

-

-

航空运输业

-

-

管道运输业

-

-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NA

NA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9

26

邮政业

5

62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 %,外商投资企业占0 %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 %,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外商投资企业占0%(详见表4-5)。

表4-5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56

589

内资企业

56

589

港澳台投资企业

-

-

外商投资企业

-

-

其他统计类别

-

-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423864.9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11522.3%;负债合计336836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9526.6%

    2023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08824.6万元,比2018年增长5916.3 %(详见表4-6)。

4-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负债合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423864.9

336836

208824.6

铁路运输业

-

-

-

道路运输业

421613.1

335760.3

207584

水上运输业

-

-

-

航空运输业

-

-

-

管道运输业

-

-

-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15

-

17.6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1995.3

732.1

700.5

邮政业

241.5

343.6

522.5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7个,从业人员214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0%36.3%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42.9%,餐饮业占57.1%。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15.9%,餐饮业占84.1%(详见表4-7)。

4-7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7

214

住宿业

NA

NA

旅游饭店

-

-

一般旅馆

NA

NA

民宿服务

-

-

露营地服务

-

-

其他住宿业

NA

NA

餐饮业

4

180

正餐服务

4

180

快餐服务

-

-

饮料及冷饮服务

-

-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

-

其他餐饮业

-

-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4-8)。

4-8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7

214

内资企业

7

214

港澳台投资企业

-

-

外商投资企业

-

-

其他统计类别

-

-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382.6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22.0%;负债合计4477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19.9%

2023年,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738.1万元,比2018年增长33.0%(详见表4-9)。

4-9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负债合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7382.6

4477

2738.1

住宿业

706.8

9.4

433.7

旅游饭店

-

-

-

一般旅馆

599

9.4

317.7

民宿服务

-

-

-

露营地服务

-

-

-

其他住宿业

107.8

-

116

餐饮业

6675.8

4467.6

2304.4

正餐服务

6675.8

4467.6

2304.4

快餐服务

-

-

-

饮料及冷饮服务

-

-

-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

-

-

其他餐饮业

-

-

-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2个,从业人员49人,分别比2018年末下降25 %23.4%(详见表4-10)。

4-10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2

49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

-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4

7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8

42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 %(详见表4-11)。

4-11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2

49

内资企业

12

49

港澳台投资企业

-

-

外商投资企业

-

-

其他统计类别

-

-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

资产总计809.5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6.9 %;负债合计580.4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34.6 %

2023年,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040.6万元,比2018年下降7.3 %(详见表4-12)。

4-1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负债合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809.5

580.4

1040.6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

-

-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453

319.1

79.7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56.5

261.3

960.9

五、金融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NA个,从业人员  NA人(详见表4-13)。

4-1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NA

NA

货币金融服务

NA

NA

注: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汇总范围包括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证监会监管的单位和监管范围之外从事金融行业的单位。

六、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59个,比2018年末增长9.3 %。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26个,比2018年末下降18.8%;物业管理企业19个,比2018年末增长72.7%,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4个,比2018年末下降33.3 %,房地产租赁经营企业10个,比2018年末增长100%

2023年末,全县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649人,比2018年末增长3%。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204人,比2018年末下降44.1%;物业管理企业428人,比2018年末增长82.1%;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8人,房地产租赁经营企业9人(详见表4-14)。

4-14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59

649

房地产开发经营

26

204

物业管理

19

428

房地产中介服务

4

8

房地产租赁经营

10

9

其他房地产业

NA

NA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全县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00011.35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82.6 %。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88958.97万元,2018年末增长86.8%物业管理企业4275.35万元,2018年末增长88.3%,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29.65万元,房地产租赁经营企业6747.38万元,2018年末增长11%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70776.99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108.1%

2023年,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2747.76万元,比2018年下降60.1 %(详见表4-15)。

4-15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负债合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200011.35

170776.99

12747.76

房地产开发经营

188958.97

162781.01

8889.55

物业管理

4275.35

1545.55

3539.30

房地产中介服务

29.65

2.00

118.37

房地产租赁经营

6747.38

6448.43

200.54

其他房地产业

NA

NA

NA

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 258个,从业人员1300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84.3%74.7%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10.5 %,商务服务业占89.5%。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10.4 %,商务服务业占89.6 %(详见表4-16)。

4-1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58

1300

租赁业

27

135

商务服务业

231

1165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6 %,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 %,外商投资企业占0%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 %,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外商投资企业占0 %(详见表4-17)。

4-17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58

1300

内资企业

257

1300

港澳台投资企业

-

-

外商投资企业

-

-

其他统计类别

NA

-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510634.4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364.4 %。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0143.9万元,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480490.5万元,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2957.2 %359.7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353604.9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256.7%

2023年,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65110.6万元,比2018年增长1067.3 %(详见表4-18)。

表4-18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负债合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2510634.4

1353604.9

65110.6

租赁业

30143.9

11862.2

2399.5

商务服务业

2480490.5

1341742.7

62711.1

注: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注释:

[1]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表中单位数量过少的用NA表示。

永福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五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二

永福县统计局

永福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永福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第三产业中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法人单位78个,从业人员368人,分别比2018年末下降12.4%和增长152.1%。其中,企业法人单位[1] 55个,从业人员268 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0%152.8 %(详见表5-1)。

5-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55

268

研究和试验发展

4

37

专业技术服务业

18

144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33

87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89.1 %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6.6 %。(详见表5-2

5-2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55

268

内资企业

49

259

港澳台投资企业

-

-

外商投资企业

-

-

其他统计类别

6

9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65226.6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1777 %;负债合计47645.9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4247.3 %

2023年,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0298.5万元,比2018年增长705.2 %(详见表5-3)。

5-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负债合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65226.6

47645.9

10298.5

研究和试验发展

1608.3

1294.4

508.6

专业技术服务业

55184.6

39822.1

3737.3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8433.7

6529.4

6052.6

二、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24个,从业人员388人,分别比2018年末下降14.3 %25 %。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10个,比2018年末增长0 %;从业人员231人,比2018年末增长5 %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43259.2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67.7%;负债合计94225.9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83.3 %。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148.2万元,比2018年下降68.2 %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9125万元,比2018年末下降9.7%。本年支出(费用)合计1427.3万元,比2018年增长0.6 %

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64个,从业人员502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00%46.8%(详见表5-4)。

5-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64

502

居民服务业

41

163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14

132

其他服务业

9

207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8.4%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8%。(详见表5-5

5-5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64

502

内资企业

63

501

港澳台投资企业

-

-

外商投资企业

-

-

其他统计类别

NA

NA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491.3万元,比2018年增长23.7%,负债合计2572.1万元,比2018年增长78.9%,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341.3万元,比2018年下降15.2%(详见表5-6)。

5-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负债合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5491.3

2572.1

4341.3

居民服务业

2052.2

833.3

994.9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1434.9

529.1

1659.8

其他服务业

2004.3

1209.8

1686.6

四、教育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教育法人单位99个,从业人员3858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9.3%30.2%。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77个,从业人员3390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5.8 %28.8%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教育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3276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1616.1%;负债合计10718.4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634.1%。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646万元,比2018年增长1147.3%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75656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30.1%。本年支出(费用)合计51580.2万元,比2018年增长75.5%

五、卫生和社会工作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24个,从业人员1690人,分别比2018年末下降20%和增长10.9%。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19个,比2018年末下降29.6%;从业人员1644人,增长10.4%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卫生和社会工作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562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1127.8 %;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13万元,比2018年增长95.1%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68013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46.4%。本年支出(费用)合计45365万元,比2018年增长36.8%

六、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22个,从业人员117人,分别比2018年末下降90.9%43.5%。其中,企业法人单位14个,从业人员59人,分别比2018年末下降48.1%63.8%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306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79.1%;负债合计651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156.3%。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42万元,比2018年增长33.5%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48万元,比2018年末下降86.6%。本年支出(费用)合计194万元,比2018年下降77.2%

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23年末,全县共有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366个,比2018年末下降15.3%;从业人员4311人,增长5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本年支出(费用)合计160876万元,比2018年增长13.2%

 注: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注释:
[1]本公报中的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不包括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永福县第五次全区经济普查公报(第六号)

——部分新兴产业发展情况

永福县统计局

永福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永福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中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等新兴产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战略性新兴产业

(一)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

2023年末,全县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1]17个,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27.4%。其中,法人单位数位居前三位的产业是生物产业、新材料产业、绿色环保产业,分别占31.8%27.3%18.2%

(二)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

2023年末,全县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活动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 2个,占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的14.3 %。其中,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0个,占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0 %;数字创意产业0个,占0%

二、高技术产业

(一)高技术制造业
2023年末,全县共有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4


个,与2018年末持平;占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的6.5%,比2018年末下降4.6个百分点。

2023年,全县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5901.80万元,占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的7.8%

2023年,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8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4件,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50%(二)高技术服务业

2023年末,全县共有规模以上高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 2个,占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的14.3 %。其中,信息服务0个,占规模以上高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的0 %;专业技术服务业的高技术服务0个,占规模以上高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的0 %

2023年,规模以上高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478.6万元,占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的19.6 %

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

2023年末,全县共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49个,从业人员464人。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2068.35万元。

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数字产品制造业8个,占16.3%;数字产品服务业8个,占16.3%;数字技术应用业12个,占24.5%;数字要素驱动业21个,占42.9%

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数字产品制造业274人,占59.1%;数字产品服务业33人,占7.1%;数字技术应用业54人,占11.6%;数字要素驱动业103人,占22.2%

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中,数字产品制造业6620.57万元,占54.9%;数字产品服务业1942.90万元,占16.1%;数字技术应用业1105.92万元,占9.2%;数字要素驱动业2398.96万元,占19.9%

四、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

2023年,开展R&D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6个,比2018年增长50%,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9.67%

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95人年,比2018年增长422%

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经费支出3083.6万元,比2018年增长119.6%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为0.35%

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98件,比2018年增长988%

五、文化及相关产业

2023年末,我县共有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74个,从业人员826人,资产总计46513.3万元。

2023年末,我县共有经营性文化产业法人单位57个,从业人员753人,资产总计46441.5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8490.5万元。

2023年末,我县共有公益性文化事业(含社团)法人单位17个,从业人员73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41.6%35.1%;资产总计71.8万元,本年支出(费用)253.6万元。

注: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注释:

[1]战略性新兴产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的精神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目录(2023)》确定。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绿色环保产业、航空航天产业、海洋装备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相关服务业等领域。

[2]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3]高技术制造业:按照《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分类(2017)》,高技术制造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中R&D投入强度相对高的制造业行业,包括:医药制造,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信息化学品制造等6大类。

[4]规模以上服务业:是指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3个行业门类和卫生行业大类;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3个行业门类,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4个行业小类;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2个行业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

[5]高技术服务业:按照《高技术产业(服务业)分类(2018)》,高技术服务业是采用高技术手段为社会提供服务活动的集合,包括信息服务、电子商务服务、检验检测服务、专业技术服务业的高技术服务、研发与设计服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知识产权及相关法律服务、环境监测及治理服务和其他高技术服务等9大类。

[6]数字经济:按照《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数字经济产业范围包括01数字产品制造业、02数字产品服务业、03数字技术应用业、04数字要素驱动业、05数字化效率提升业等5个大类。其中,01-04大类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是指为产业数字化发展提供数字技术、产品、服务、基础设施和解决方案,以及完全依赖于数字技术、数据要素的各类经济活动。

[7]研究与试验发展:是指为增加知识存量(也包括有关人类、文化和社会的知识)以及开发已有知识的新应用而进行的创造性、系统性工作,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3种类型。

[8]文化及相关产业:根据《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文化及相关产业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范围包括:一是以文化为核心内容,为直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而进行的创作、制造、传播、展示等文化产品(包括货物和服务)的生产活动。具体包括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投资运营和文化娱乐休闲服务等活动;二是为实现文化产品的生产活动所需的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和文化消费终端生产(包括制造和销售)等活动。

[9]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永福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七号)

——分地区单位和从业人员情况

永福县统计局

永福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永福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分地区的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单位及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23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地区是:永福镇1026个,占47.2%;苏桥镇354个,占16.3%;罗锦镇160个,占7.4%。位居后三位的地区是:永安乡58个,占2.7%;广福乡88个,占4.0%;堡里镇102个,占4.7%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产业活动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地区是:永福镇1287个,占47.8%;苏桥镇401个,占14.9%;罗锦镇218个,占8.1%。位居后三位的地区是:永安乡70个,占2.6%;广福乡108个,占4.0%;堡里镇134个,占5.0%

按地区分组的单位情况详见表7-1

7-1 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数和产业活动单位数

法人单位

产业活动单位

数量(个)

比重(%

数量(个)

比重(%

合 计

2176

100.0

2690

100.0

永福镇

1026

47.2

1287

47.8

罗锦镇

160

7.4

218

8.1

百寿镇

148

6.8

177

6.6

苏桥镇

354

16.3

401

14.9

三皇镇

104

4.8

141

5.2

堡里镇

102

4.7

134

5.0

广福乡

88

4.0

108

4.0

永安乡

58

2.7

70

2.6

龙江乡

136

6.3

154

5.7

二、从业人员

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地区是:苏桥镇14815人,占46.2%,其中女性从业人员6460人;永福镇12100人,占37.8%,其中女性从业人员5540人;罗锦镇1216人,占3.8%,其中女性从业人员578人。位居后三位的地区是:堡里镇540人,占1.7%,其中女性从业人员287人;龙江乡561人,占1.8%,其中女性从业人员220人;三皇镇590人,占1.8%,其中女性从业人员305

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情况详见表7-2

7-2 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人)

其中:女性(人)

合 计

32000

14427

永福镇

12100

5540

罗锦镇

1216

578

百寿镇

888

462

苏桥镇

14815

6460

三皇镇

590

305

堡里镇

540

287

广福乡

641

325

永安乡

649

250

龙江乡

561

220

注:

  [1]产业活动单位是法人单位的组成部分。仅包含一个产业活动单位的法人单位,称为单产业法人单位,该法人单位同时也是一个产业活动单位;由两个及以上产业活动单位组成的法人单位,称为多产业法人单位。本公报中产业活动单位包括单产业法人单位和多产业法人单位下属产业活动单位。

注释:

[1]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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