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永福县委办公室 永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福县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通知》和《永福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永环委办〔2023〕2号)要求,现将永福县林业局2025年度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职责1.负责林业(含草原、草地,下同)及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加强森林、草原防灾减灾工作。拟订全县林业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对林业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和林产品产地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建设。
履职情况:(一)宣传林业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
(二)争取林业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国土绿化项目4191.2亩,森林质量提升项目1000亩。
(三)免费发放珍贵树种苗木3000多株,种植100个点。
(四)一是利用抖音、微视等现代传媒宣传森林防火。今年已发布四集短视频。利用现代传媒宣传森林防火,是我局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的一个创新。为此,我局与县融媒体中心紧密合作,精心策划,采用现身说法、无人机巡航、气象大喇叭播报、野外火源管理、倡导文明祭扫等宣传形式,社会反响强烈、效果良好,获得了自治区、市林业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二是提高了森林防火宣传的精准度。在做好面上宣传的同时,我局注重提高森林防火宣传的精准性,将宣传重点扩展到主要林区的村屯。全年发放宣传宣传资料2万多份,悬挂横幅2000条,张贴宣传标语3000条,维护大型宣传牌10块。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三是继续开展“小手拉大手”森林防火宣传进校园和入户敲门活动。进入中小学开展“小手拉大手”森林防火宣传活动5次,走进重点林区千家万户,签订森林防火承诺书6000多份。四是注重做好重要节假日的森林防火宣传工作。通过张贴、抖音、电视、气象大喇叭等方式发布了《永福县人民政府禁火令》。在清明、“壮族三月三”等重大节日来临前,又通过抖音、气象预报附加森林防火宣传短语、永福电视台滚动字幕等方式进行了森林防火知识宣传。五是加大重要敏感区域的巡查力度,要求各乡镇林业站安排护林员加大对重要敏感区域的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全年全县出动1200余人次,车辆700余辆次。六是扩展森林防火检查的深度和广度。将重要单位、重要敏感区域的林木采伐作业点、造林作业点的生产性用火和生活性用火纳入监督检查范围。全年林区生产性用火审批100余起,审批面积6000多亩。七是加强重点人群的监管。对从事农林生产、野炊烧烤等用火行为严格控制,对未成年人和痴、呆、傻智障群体强化管理,从源头上控制或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
职责2.组织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指导实施植树造林、封山育林、草原保护与合理利用、退耕还林等生态恢复工作。
履职情况:指导实施植树造林,完成造林面积1.23万亩。
职责3.负责全县森林、草原、湿地、公园和风景名胜区的监督管理。加强林业生物种质资源、植物新品种保护和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管理。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湿地资源保护和管理。
履职情况:(一)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十四五”期间森林采伐限额管理要求,坚持限额管理原则,杜绝出现超限额采伐现象,督促各乡镇、坪岭林场做好2024年度伐区检查验收工作。2月制定出台了《2025年森林资源管理方案》,分解了下达2025年森林采伐指标,做到规范采伐秩序,保护森林资源。
(二)全年采伐限额342940立方米,2025年审核审批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3953份。根据国家、自治区下发各批次的案件线索斑块,及时通知和组织调查设计公司进行核实销号,涉及违法的斑块及时转交执法大队进行查处。
(三)完成2025年国土变更林草湿荒漠化监测普查,完成2025年度森林覆盖率和森林面积、蓄积量调查任务。
4.负责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指导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和地方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按职责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履职情况:加强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工作,常态化开展自然保护地巡查巡护46次,同时开展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建设问题排查整治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通过运用森调宝、GPS定位、无人机拍摄现场照片等先进科技手段,对2025年自治区林业局下达我县第一批人类活动遥感监测变化图斑进行实地核查处理工作,全面核查了寿城、架桥岭自然保护区(永福县辖区)范围内变化图斑46个,面积53.8732公顷;永福百寿河自治区重要湿地变化图斑9个,面积0.67公顷,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录入数据上报,完成核查率100%。其中核查出8个涉嫌违法图斑已分别进行了行政处罚或按规定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实现了生态环境动态监管。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与监管利用(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品种名录》和移交农业农村部门管理的人工繁育野生动物除外)。负责对非食用性利用野生动物活动实行严格审批,指导监督野生动物猎捕、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
履职情况: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工作,3月举办了爱鸟周宣传活动,开展了第12届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宣传活动;5月制定了《永福县野生动植物保护执法专项行动方案》,全面系统排查和预防非法繁育利用野生动物,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执法行动;10月制定了《永福县保护候鸟工作方案》,各乡镇全体行动、加强巡查,进行拉网式排查,打击各类非法猎捕候鸟等野生动物的行为。
6.负责组织水源涵养林和其他防护林建设及其监管,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森林资源保护,合理规划和实施水源涵养林建设,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植被的生态环境安全。组织指导实施生态补偿工作。
履职情况:积极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森林资源保护宣传工作。
7.会同县有关部门负责荒漠化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
履职情况:2025年无相关工作任务
8.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负责林业碳汇相关工作。
履职情况:(一)配合协助自然资源局处理林权历史遗留问题,完成集体林地承包(流转)合同备案编号40多份;完成上级下达的林下经济任务;完成全县政策性森林保险工作,公益投保面积169.3万亩,商品林保护面积145.5万亩,实现森林保险全覆盖。
(二)我县聚焦林业碳汇履职,扎实推进生态保护与价值转化。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县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各乡镇主要领导组建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项目开发与交易管理。二是积极对接企业,开展多轮洽谈,推动项目前期筹备。三是正视短板,对接专业机构,谋划资源调查。四是规范市场秩序,密切关注社会资本违规邀约行为,防范群众利益受损。下一步,将抢抓国家政策机遇,开展林业资源调查,规范开发流程,助力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
9.组织实施林业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生态补偿工作。
履职情况:完善公益林、天然林档案管理,完成全县各乡镇公益林、天然林管护培训和技术指导,组织各乡镇完善全县公益林、天然林管护合同签订及检查验收,及时做好资金拨付申请和兑付工作。
10.统筹林区炼山管理,在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期间负责督促暂缓炼山行为。
履职情况:
在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期间开展永福县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在行动期间,县应急局、县林业局、县森林公安局执法人员、各乡镇护林员加强对所辖区域巡逻,通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排查隐患10处,整改10处;暂缓炼山24起、查处违规用火炼山6起处罚6人,劝诫1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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