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永福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4-11-20 10:20     来源:永福县审计局     作者:李金秀

                --20241030日在永福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永福县审计局局长汤积会

县人大常委会

我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23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县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3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全国、全、全市审计工作会议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准确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积极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聚焦主责主业,种好责任田,干好份内事,依法忠实履行监督职责,开展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

一、2023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2023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72253万元,比上年增加8.7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122万元(其中税收收入25394万元,非税收入9728万元),比上年增加19.87%,完成调整预算的100.50%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573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5218万元,比上年增加8.89%,完成调整预算的94.04%;收支相抵后,扣除结转下年的支出14900万元,无净结余。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168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5513万元,调出资金285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420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8653万元。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合计33712万元,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合计29110万元,收支相抵,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收支结余4602万元,年终滚存结余47273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县委、县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桂林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政策为大,项目为王等要求,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兜牢三保底线。全县经济顶住压力持续发展,总体运行稳中有进。但由于财政收入总量较小且库款紧张,可支配财政收入少,财政保障能力不足,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刚性支出不断增加,财政压力较大,财政收支矛盾日益突出。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挤占财政专项资金。截至20231231日,挤占财政专项资金844万元。

(二)年初预算编制不细化。2023年,全县年初公共财政预算项目支出预算总金额为179585.21万元,其中预算股预留资金135878.5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金额的75.66%,年初预算编制预留资金135878.50万元未细化到具体部门。

(三)超规定时限批复追加预算。截至202311月超规定时限批复部分单位、部门追加预算的申请报告,涉及金额共计221.48万元。

(四)超范围安排使用政府性基金。2023年,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6个单位的日常经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方面支出,涉及金额共计146.34万元。

(五)违规返还罚没收入。2023年,3个单位按上缴罚没收入的60%比例向县财政申请返还,县财政按此比例或低于该比例的数额向3部门给予返还,涉及金额共计151万元。

(六)未及时拨付新增政府债券资金,造成资金闲置。20231211日,县财政收到2023年第四批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共计10339万元,截至20231231日,支出8331.03万元,结余2007.97万元

(七)未及时分配下达上级转移支付资金908.05万元。20231112月,共有20项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在规定时限内分配下达到相关部门,涉及金额908.05万元,直至2024627-28日才将指标下达到相关单位,资金分配下达间隔时间最长超过6个月

(八)未及时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机制。2006214日我县出台的《永福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永政发〔20064号)相关内容已不适用于当下经济社会发展管理要求。审计提出后,相关单位及时着手修订工作,目前已完成对相关单位的征求意见,形成了送审稿。

(九)预算项目库分类管理不精准。2023年,县预算项目库中有180个项目应属于人员类的项目,被列入了特定目标类项目,涉及金额4031万元。

会计核算不规范。个别单位借出款项及支付工程款共计736万元,未按规定记入应收款科目和在建工程科目,而是直接计入单位业务活动费用科目。审计指出该问题后,该单位已调整会计科目,完成了整改。

十一部分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不善。一是个别单位未经审批,低价出租国有资产,造成国有资产收益损失约2.5万元/年。二是个别单位部分国有资产被闲置或无偿占用。三是个别单位已交付使用的建设项目未及时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及转为固定资产。

(十二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混乱。一是个别单位收到上级调拨1辆公务用车未入账,县公务用车主管部门2台车未入账,造成公务车辆账实不符。审计指出该问题后,相关单位已补登记入账,完成了整改。二是个别单位公务用车管理不到位,造成上级调拨的1辆公务用车未入户定编。三是个别单位未经审批,将上级调拨的1辆公务用车出借给其他部门。审计指出该问题后,该单位已收回车辆,完成了整改。四是个别单位违规使用无车牌车辆上道路行驶。审计指出该问题后,该单位已停止该车辆运行,完成了整改。五是县公务用车主管部门有5辆公务用车车载终端记录数据不实六是县公务用车主管部门保留公务用车未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七是部分单位未建立公务用车运行管理档案八是个别单位公务用车违规转账个人账户充值公务用车油卡32.66万元。

(十三)个别单位挪用专项资金17.29万元。个别单位将区补永福县福寿神果罗汉果产业核心示范区建设补助资金中的17.29万元用于支付其他示范区费用。审计指出该问题后,该单位已调账,完成了整改。

(十四)个别单位违规扩大开支范围。20231226日,个别单位支付办公场所改造维修费16.50万元,其中用于支付所负责小区清运垃圾等费用共计0.75万元。

十五个别单位租金收入未上缴国库38.99万元。20235月,个别单位将建设的某项闲置资产出租,租金由个别县平台公司负责收取。截至202463日,租金收入共计38.99万元未上缴国库。

十六个别单位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2020年,个别单位将建设的某个体育设施项目直接发包,未进行政府采购,合同价款217.80万元。

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聚焦领导干部规范权力运行,对1个单位2名主要领导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落实田长制度不到位,辖区范围内存在耕地撂荒情况。审计人员对县自然资源部门要求整改的两起耕地撂荒的问题进行了实地查看,该单位均采取了种植农作物进行恢复,但其中个别村屯耕地撂荒整改复种的农作物因缺乏管护已经枯萎,又变成了荒地,涉及面积0.09亩。

(二)未按预算资金用途使用财政资金。202111月至202312月,该单位部分预算资金未专款专用,涉及金额20.73万元。

(三)差旅费重复报账0.08万元。该单位韦某某等8人存在同日报销了到市县培训、开会的差旅费外,还报销了到村屯开展工作的差旅费。在审计指出该问题后,该单位已追回上述资金。

(四)往来账长期未清理。该单位往来账项长期挂账未清理,涉及金额240.51万元。

(五)会计核算不规范,虚列收入15.61万元。该单位将其他部门和个人转入的脱贫户小额人身意外保险费、综合农贸市场征地补偿费、代扣的个税及项目质保金等计入其他收入科目核算,涉及金额15.61万元。

三、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20239-12月,按照自治区审计厅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了涉企收费和财政奖补资金专项审计调查及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情况审计调查。

涉企收费和财政奖补资金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县在涉企财政奖补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助企纾困政策执行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和规范

1.涉企财政奖补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方面一是未及时拨付涉企财政奖补资金二是桂惠贷应贴息未贴息金额3581.27

2.其他助企纾困等政策落实方面一是个别单位及相关单位填报拖欠企业账款金额不准确。二是接到上级转办拖欠案件项目未清偿欠款61.02万元。三是个别单位未及时清退保证金四是个别单位会计核算不规范。五是部分社会团体违规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其他助企纾困等政策落实的问题相关单位已经全部整改完毕。

(二)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情况审计调查情况

我县在扶贫项目资产分类入账、台账管理、资产确权、运营管护、资产处置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改进的问题。

1.资产分类入账存在的问题。一是扶贫项目资产底数不清。二是全国扶贫系统台账与广西扶贫系统台账不符。三是部分项目未纳入扶贫项目资产台账管理,涉及金额41万元。四是重复登记扶贫项目资产,涉及金额42.91万元。五是部分扶贫项目资产登记信息不准确。六是扶贫项目资产未及时更新扶贫项目资产状态。

2.资产确权登记存在的问题。一是部分扶贫项目资产未办理确权登记及移交手续。二是部分村集体扶贫项目资产未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涉及金额133.01万元。三是未按规定进行股权登记入账,涉及金额1650万元。四是部分不动产未及时办理产权登记,涉及面积753.21㎡。

3.资产运营管护存在的问题。一是未及时修订完善扶贫资产管理制度。二是未制定扶贫项目资产管理责任清单。三是部分产业项目建成后闲置。四是部分产业项目建成后,发挥效益不佳。五是部分公益性资产运行管护不到位。六是部分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未发挥效益。

4.资产处置存在的问题。扶贫项目资产处置未履行规定程序。

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情况审计调查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全部整改完毕。

四、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审计情况

按照自治区审计厅统一部署,20244月下旬起,组织实施了永福县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审计,发现存在如下问题:

(一)项目管理方面。一是部分项目招投标前即已确定投资人。二是部分项目立项批复未按规定明确相关内容。三是部分项目扩大项目规模进行招标。四是部分项目未经评审确定招标控制价即进行招标。五是未按合同约定督促投资人开立共管账户。六是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落实不到位,涉及金额702.96万元七是已竣工的旱改水项目部分地块未按规定种植水生作物八是个别项目无立项批复进行公开招投标。九是个别项目中标后不签订合同。

(二)资金管理方面。一是履职不到位致使未实施项目投资人套取资金,涉及金额300万元。二是个别县平台公司无依据支付费用40.23万元。三是违背招标文件内容签订合同并支付款项,涉及金额172.33万元。四是挪用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工作经费列支其他支出,涉及金额3.08万元。

(三)其他需要反映的问题。一是个别项目入库率不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益不理想。个别村旱改水项目经过初次实施和整改,资金使用2896.29万元,改造面积1448.85亩,入库面积863.30亩,入库率仅59.59%二是个别单位擅自组织实施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整改试点项目建设,涉及金额142.38万元。

五、党费专项审计情况

202311-12月,组织实施15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审计项目。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党费收缴方面。一是未按规定收取、上缴党费,少收缴党费,涉及党(工)委10个。二是部分党员超过规定时限补交党费,涉及党(工)委2个。三是党费交纳基数与相关文件不相符。涉及党(工)委1个。

(二)党费使用方面。一是支出审批不到位,涉及党(工)委2个;二是无经手人、证明人签字支出,涉及党(工)委1个。

(三)党费管理方面。一是未按规定登记会计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涉及党(工)委3个;二是会计核算错误,涉及党(工)委2个;三是固定资产未记入固定资产账,涉及党(工)委1个;四是制定的党费相关实施办法部分内容不符合相关文件规定,涉及党(工)委1个。

党费专项审计发现的问题大多数已经整改完毕,还有两个问题未整改,涉及2个党(工)委。

六、审计建议

(一)强化预算收入和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绩效。一是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有效性。二是坚持量入为出原则,积极运用零基预算理念,打破支出固化僵化格局,合理确定支出预算规模。三是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严禁随意调整预算,改变支出用途,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严格按照预算支出进度要求在预算年度内合理安排资金支出,及时、足额地拨付预算资金,及时发挥资金效益。四是强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监管,提升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率。

(二)着力防范化解重大经济金融风险隐患,严格监督约束权力运行。一是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坚持依法秉公廉洁用权,确保权力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二是夯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基础,盘活用好存量资产,盘清资产底数,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三是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按照预算资金规定的用途使用财政资金,如实地反映经济业务的实际情况。四是严格贯彻落实相关文件规定,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进行讨论,并由领导班子集体做出决定。

(三)严肃财经纪律,做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持续完善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落实的工作机制,压实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责任,严肃处理骗取套取财政资金、侵吞国有资产和损害 群众利益等违法违纪问题,确保各项政策、项目、资金落实到位。 压实整改主体责任,针对制度漏洞和薄弱环节研究解决措施,防 止屡审屡犯、反弹回潮。推动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人大监督、委和政府督查协调配合,形成更有效的审计整改合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本报告反映的是此次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县审计局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有关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县审计局将跟踪督促,年底前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更好的发挥审计监督的职能作用,自觉接受县人大监督,按照上级和我县决策部署,更好运用规律性认识推动新时代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永福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审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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