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永福县税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4-02-19 15:15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永福县税务局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永福县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永福县税务局(以下称“永福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共永福县委员会 永福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福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强化党对全面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大力推进法治建设,持续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在税务执法规范性、税费服务便捷性、税务监管精准性上取得了进一步提升,现将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坚持党的领导,强化党建引领

永福县税务局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等多种方式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重点工作要求,将党建工作与依法治税深度融合,积极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关键带头作用,确保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永福县税务系统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质增效,走深走实。

(二) 压实法治建设责任,推进机构职能高效协同

永福县税务局依托永福县税务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以依法行政理念统领各项工作开展;通过科学分配法治建设人员力量,将税收业务素质较高的人员充实到一线执法部门,切实加强和改进全县税务系统法治建设工作;严格执行各项税费政策,构建并持续完善全面覆盖、全程防控、全员有责的岗位风险内控监督体系,确保2023年实施的延续优化完善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落稳、落细、落准;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加强政府采购、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等重点领域的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实行告知承诺制的税务证明事项办理,持续推进涉税事项城区通办、全市通办、全区通办、全国通办、非接触式办税等便民办税举措,持续优化税收营环境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提高依法决策能力

永福县税务局切实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定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2023年未自行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自治区税务局、桂林市税务局部署要求,及时调整局内议事协调机构,发挥重大行政决策各法定环节的作用,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根据法治政府建设需要,选聘法律顾问1名,及时开展行政决策执行事前、事中、事后评估。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1.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执法人员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培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时审核发布行政执法公示信息18812条,规范执法过程全记录,配备执法记录仪10台,开展执法音像记录15次,未发生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

2.对重要执法事项依法进行行政执法审批,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推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柔性执法方式,认真落实“首违不罚”清单制度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等十五部门印发的12项涉税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制度,通过签署《首违不罚承诺书》教育、引导、督促纳税人自觉守法。

3.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健全申请代开农产品销售发票、代开建筑服务发票、二手房交易业务风险防控应对机制,加强木材行业日常监管及执法巡查,持续拓展税收监管协同共治格局,积极与市监、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对医疗美容行业、成品油非法经营联合开展专项整治。

(五)健全突发事件应对,提高依法处置能力

永福县税务局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加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恢复重建、调查评估等机制建设;重点提高对办税秩序、系统故障等突发事件的反应、处置和舆情控制能力,制定相应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落实领导干部办税厅值班、节假日值班、领导带班制度,健全突发事件应对征收、征用、救助、补偿制度,规范相关审批、实施程序和救济途径。

)健全矛盾纠纷预防处理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永福县税务局深化拓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永福税务系统的实践运用,推进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枫桥式”办税厅建设,建立税费争议分类分级管理机制,坚持依法调处、职责清晰、专业分工、协作紧密、科学效能,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灵活便捷、效果更佳的争议解决方式,把税费矛盾化解在源头、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复议诉讼之前;推动完善信访、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2023年未发生行政复议、诉讼案件。

(七)健全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促进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永福县税务局健全行政权力配置、制约、协调机制,建立并持续更新完善各部门各岗位行政管理及税收执法风险点管控机制;严格执行党内监督与人大、民主、行政、司法、群众、舆论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搜集意见建议16条;充分依托督察审计、纪检监察、内外部监督,以问题为导向,以风险防控为目标,落实“一案双查”、查错纠错、移送查处机制,持续完善各项内部控制管理制度,防止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严格落实合同合法性审查,预防法律风险,依规依约守信践诺,提高政府公信力。

(八)健全法治建设保障体系,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

永福县税务局通过“线上+线下”、专题培训、会议学习等方式针对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通过旁听庭审、以案释法等方式,提高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能力建设;按照税务总局、自治区税务局统一部署要求,积极融入广西统一电子政务服务网络平台,加快推进网上申报纳税、房产交易涉税业务、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等政务服务向移动端延伸,实现更多涉税服务事项“掌上办”。

(九)加强组织保障,强化法治保障措施

永福县税务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协调共同推进永福县税务系统法治建设任务落地见效。依法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将“法治基础建设”纳入深化税收改革的税收现代化战略目标,深化税收法治基础建设,有效防范执法风险,规范实施备案程序,加强涉税案件管理,提升税务行政复议工作水平,营造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

二、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永福县税务局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基层执法部门在人员配备、执法行为规范、办公设备等软硬件建设方面仍有待提升,执法队伍建设工作有待进一步提档升级,二是税收协同共治仍有待强化,税务部门与自然资源、社保、医保、公检法等部门在信息共享、合作机制建设等方面仍存在联系不够畅通、不够深入的问题,协同共治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打算

下一年度,永福县税务局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加强党建设。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发挥党的政治引领力深入学习全面依法治国的内涵和实质,充分认识党的领导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强法治建设的重大意义,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各项要求,进一步提升税收法治服务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能力和水平。

(二)提升执法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的作用,强化学习培训,组织各类学法用法及依法行政业务培训鼓励税务干部参加在职教育和“三师”资格考试着力发现和培养熟悉法律业务的骨干,为依法充分履行各项税收职能提供人才保障。

(三)强化税收协同共治。加强构建与其他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不断完善税务、社保、银行等多部门共商共治机制,定期开展沟通联系,加大与外部门协税合作力度,进一步畅通和规范部门协作、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税务行政强制执行的渠道。

国家税务总局永福县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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