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和区直、中直驻永各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永福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1—203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 永福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1—2035年)
永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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