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永政函〔2021〕37号批复))

2021-03-29 10:25     来源:永福县政府     作者:永福县应急管理局

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科学规范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检查工作,有效推动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以下简称“《编制办法》”)的要求,结合局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国家、自治区和市、县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依据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活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提高监管质量,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行为,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严格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全力确保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以实施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为有效途径,积极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以严而又实的执法力度,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指导、督促、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本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完成率达到100%,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100%。通过执法检查,排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有效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二)主要任务

1.强化责任落实。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与技术标准,加大安全投入,提升安全生产本质水平。

2.加强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生产典型案例、应急知识的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3.深化专项整治。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4.持续打非治违。持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加大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强化源头防范和治理。

5.提高执法水平。大力提升安全监管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执法档案管理工作,健全完善执法台账,规范行政处罚案卷制作,提高案卷质量。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做到公正廉洁执法,树立良好执法形象。

三、监督检查执法工作日测算  

(一)总法定工作日:4338

总法定工作日=每人法定工作日(241天)×本局执法人员数量=241/人×18=4338

每人法定工作日:每人法定工作日=全年总天数-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其中2021年全年共365日,双休日104日,法定节假日含元旦节、春节、三月三、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共20,故每人法定工作日=365-104-20=241日。

执法人员数量:根据《编制办法》规定:“总法定工作日,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日和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总数的乘积,县级安全监管部门纳入执法工作日计算的行政执法人员不得低于在册人数80%”。县应急管理局在册人数11人,执法大队3人,指挥中心4人,地震监测中心5人,共计23人,纳入执法工作日计算的行政执法人员数量为:23×80%=18人。

(二)其他执法工作日:600

1.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预计需要100个工作日;

2.实施行政许可:预计需要90个工作日;

3.事故调查处理、督办:预计需要110个工作日;

4.调查核实投诉举报:预计需要50个工作日;

5.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预计需要70个工作日;

6.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预计

需要40工作日;

7.开展宣传教育培训:预计需要40个工作日;

8.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预计需要30个工作日;

9.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预计需70个工作日。

(三)非执法工作日:3394

1.单位值班2555日。我局7人轮流24小时值班,预计需要365×7人=2555日;

2.学习、培训、考核、会议340;

3.病假、事100日;

4.公务员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等340;

5.检查指导乡镇安监站工作:预计需要90个工作;

6.参加党群、工会、青年团、妇联等活动60;

(四)监督检查执法工作日:253

监督检查执法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43386003485日=253日。

四、监督检查重点

(一)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

1.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露采矿山、采石场、尾矿库;

2.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

3.烟花爆竹批发企业;

4.粉尘涉爆生产经营单位;

5.安全生产标准化未达标、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不到位的生产经营单位;

6.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近三年发生过伤亡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

(三)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行为惩戒对象的生产经营单位。

五、监督检查单位安排

根据“三定”职责,永福县应急管理局有关安全生产监管的对象和范围是: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分级分类执法”的相关要求,永福县应急管理局结合行业特点和县域实际,确定了2021年重点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一般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44家,根据《编制办法》对“重点检查的比例一般不低于60%”的要求,确定重点监督检查单位26家,一般监督检查单位18(详见附件1、2)。

六、有关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制订和实施是应急管理部门履行法定职责的具体体现,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计划顺利实施。

(二)坚持“执法与服务”相结合。可以采取专家会诊的方式,通过聘请专家参与执法检查,借助专家力量,提高检查发现隐患问题以及指导帮助企业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突出问题的能力,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本质水平。

(三)规范执法行为。各承担监督检查任务的股室要妥善处理好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的关系,掌握事故发生的规律,针对企业的薄弱环节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重点、难点开展检查执法。监督检查执法过程中,必须有2人以上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共同参加。

实施检查前,要编制好《现场检查方案》,明确检查的时间、内容、方式和执法人员等事项。

实施检查时,要严格按照《现场检查方案》确定的检查内容开展检查,对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现场处理、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措施,及时正确下达相关法律文书,确保检查执法到位,闭环管理。

检查结束后,要按“谁主办、谁负责”的责任制度及时将行政处罚结果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开;对采取的现场处理措施、限期整改指令、行政处罚措施到期应进行复查的,要按照规定及时组织复查;对复查仍未改正的违法行为要依法及时进行立案查处。

(四)强化执法结果运用。发现企业违法行为符合《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安监总办〔2017〕49号)规定情形的,要及时纳入联合惩戒对象或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通过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力震慑,增强企业守法的自觉性。

(五)加强执法统计分析。科学有限开展执法数据统计,各牵头处室要在每个月底及时将执法情况反馈给执法大队,以便做好执法数据填报工作。

(六)规范案件移交(送)。监督检查执法人员发现不属于安全监管部门管辖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及时移送有权管辖的部门,并建立台账做好登记备查;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同级公安机关,严禁越权管辖或以罚代刑。

(七)严格监督检查纪律。执法人员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依法行政,公正公开公平执法,并接受监督检查对象的监督。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不作为、乱作为的,依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附件:1.永福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重点监督检查单位名单

     2.永福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一般监督检查单位名单



1

永福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重点监督检查单位名单

序号

执法检查对象名称

行业

分类

执法类型

责任

股室

检查

次数

检查

时间

安全生产

应急救援

教育培训

责任落实

1

广西壮族自治区永福县重晶石矿

矿山

矿山股

执法大队

≥2

3月、9月

2

永福县新福大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

矿山

矿山股

执法大队

≥2

4月、9月

3

桂林永福帝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

矿山

矿山股

执法大队

≥2

4月、9月

4

国电永福发电有限公司

工贸

危险物品股

执法大队

≥2

6月、11月

5

广西科伦制药有限公司

危化

危险物品股

执法大队

≥2

6月、11月

6

鼎山加油站

危化

危险物品股

执法大队

≥2

7月、10月

7

永福县永安顺发加油站

危化

危险物品股

执法大队

≥2

7月、10月

8

宾阳县黎塘保华加油站永福上台分站

危化

危险物品股

执法大队

≥2

5月、11月

9

桂林日信贸易有限公司永福县三皇联发加油站

危化

危险物品股

执法大队

≥2

3月、10月

10

永福县永发加油站

危化

危险物品股

执法大队

≥2

5月、11月

11

永福福宁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烟爆

危险物品股

执法大队

≥2

4月、7月

12

永福县思顺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

烟爆

危险物品股

执法大队

≥2

4月、7月

13

永福县吉庆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烟爆

危险物品股

执法大队

≥2

4月、7月

14

永福县供销社安泰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烟爆

危险物品股

执法大队

≥2

4月、7月

15

永福县龙腾木业有限公司

工贸

综合监管股

执法大队

≥1

5月

16

桂林速丰木业有限公司(桂林群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工贸

综合监管股

执法大队

≥1

5月

17

广西永福华源科技有限公司

工贸

综合监管股

执法大队

≥1

5月

18

桂林兴城福铝业有限公司

工贸

综合监管股

执法大队

≥1

6月

19

广西新桂轮橡胶有限公司

工贸

综合监管股

执法大队

≥1

6月

20

桂林客车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工贸

综合监管股

执法大队

≥1

6月

21

桂林鲁山墙材有限公司

工贸

综合监管股

执法大队

≥1

7月

22

桂林鲁山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工贸

综合监管股

执法大队

≥1

7月

23

桂林市艺宇印刷包装有限公司

工贸

综合监管股

执法大队

≥1

7月

24

桂林奇峰纸业有限公司

工贸

综合监管股

执法大队

≥1

8月

25

广西昊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工贸

综合监管股

执法大队

≥1

8月

26

桂林八加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工贸

综合监管股

执法大队

≥1

8月


附件2

永福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一般监督检查单位名单

序号

执法检查对象名称

行业

分类

执法类型

责任

股室

检查

次数

检查

时间

安全生产

应急救援

教育培训

责任落实

1

永福县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大崇山重晶石矿

矿山

矿山股

执法大队

≥1

7月

2

永福县矿产公司泡口重晶石矿

矿山

矿山股

执法大队

≥1

7月

3

桂林沃瑞建材有限公司

采石场

矿山股

执法大队

≥1

7月

4

永福县巨鑫建材有限公司

采石场

矿山股

执法大队

≥1

7月

5

中石化永福龙泉加油站

危化

危险物品股

执法大队

≥1

8月

6

中石化清水加油站

危化

危险物品股

执法大队

≥1

8月

7

中石油桂永加油站

危化

危险物品股

执法大队

≥1

9月

8

中石化永福石油分公司

危化

危险物品股

执法大队

≥1

9月

9


广西永福海湾化工气体有限公司

危化

危险物品股

执法大队

≥1

9月

10

华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工贸

综合监管股

执法大队

≥1

9月

11

桂林奥林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工贸

综合监管股

执法大队

≥1

9月

12

桂林金美印刷包装有限公司

工贸

综合监管股

执法大队

≥1

9月

13

桂林长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永福分公司

工贸

综合监管股

执法大队

≥1

9月

14

桂林联一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工贸

综合监管股

执法大队

≥1

10月

15

永福高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工贸

综合监管股

执法大队

≥1

10月

16

桂林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

工贸

综合监管股

执法大队

≥1

10月

17

桂林晟兴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工贸

综合监管股

执法大队

≥1

11月

18

桂林冠威非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工贸

综合监管股

执法大队

≥1

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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