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联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永福县东江学校2021年教学设施设备、实验仪器采购(GLZC2021-C1-260034-GXLY) 质疑答复函

2021-07-16 15:45     来源:永福县政府     作者:永福县政府

质疑人:河南轩鼎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邓磊

委托代理人:李素珍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中原中路171号11号楼综合楼2单元28层2815号

电话:15093111576

贵公司递交的永福县东江学校2021年教学设施设备、实验仪器采购(GLZC2021-C1-260034-GXLY)竞争性磋商公告的质疑函,我公司已于2021615日收悉,针对公司提出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核查,现针对贵公司提出的项质疑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一质疑事项二:详见附件1(质疑函)

质疑事项一质疑事项二的答复:

我公司将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向永福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报告,并依法将对该项目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规定,如贵公司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感谢贵公司对我公司工作的大力支持,并欢迎贵公司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特此复函。

广西联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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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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