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联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永福县东江学校2021年教学设施设备、实验仪器采购(GLZC2021-G1-260047-GXLY) 质疑答复函

2021-08-17 15:40     来源:永福县政府     作者:永福县政府

质疑人:河南弼马温商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银蕾

委托代理人:李素珍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北环路59号5号楼1单元4楼东户

电话:13788580792

贵公司递交的永福县东江学校2021年教学设施设备、实验仪器采购(GLZC2021-G1-260047-GXLY)招标文件的质疑函,我公司已于202189日收悉,针对公司提出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核查,现针对贵公司提出的项质疑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一质疑事项二质疑事项三、质疑事项:详见附件1(质疑函)

质疑事项一质疑事项二质疑事项三、质疑事项的答复:

我公司将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向永福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报告,并依法将对该项目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规定,如贵公司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感谢贵公司对我公司工作的大力支持,并欢迎贵公司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特此复函。

广西联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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