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依法合理使用土地,切实加强土地调控,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落实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推动经济发展,按照《桂林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计划。
一、土地供应计划
综合考虑土地市场需求及相关政策,优先保障重点项目用地需求,按照节约集约、供需平衡的原则,严格落实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新增工业用地占比不低于 30%),合理调配各类用地供应指标,节约集约高效用地。
永福县2026年计划供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8064公顷,其中工矿仓储用地0.9292公顷,公用设施用地0.2772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6公顷。
二、用地供应及保障措施
严格执行土地供应程序。对商业、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和新增工业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公开供地,符合国家《划拨用地目录》的项目用地,经县人民政府同意以划拨方式供地。
为保证土地供应计划有效实施,由县人民政府主导,进一步完善县政府相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共同实施的联动机制,县自然资源局拟定供地方案,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工信和商贸局、县人社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永福生态环境局、县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共同参与解决土地供应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财政局合理安排财政资金,保障土地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附件:1.永福县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2.永福县2026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