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县狮子口水库水面承包经营权招标公告

2023-04-28 15:23     来源:永福县水利局     作者:吕健


根据招标工作管理有关规定,为提高水库水面承包经营权透明度,经研究,永福县水利局决定将永福县狮子口水库水面承包经营权向社会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水库名称、位置

1.名称:狮子口水库(小一型水库)

2.位置:永福县苏桥镇黑石岭村石村屯

二、投标人注意事项

承包水面经营应严格遵守以下条款,其他未写明事宜以承包合同为

1.本次承包经营权招标仅为水库水面,不改变水库权属,承包方只有水库水面的使用权和合同规定的受益权,未经招标人允许,承包期限内经营权不得转租、转包等任何方式转让给他人。

2.承包人在经营期间,承包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只允许生态养殖,禁止投放饲料及有机肥料、化学肥料、农药等肥水养殖行为,不得改变水的质量,要保证水质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要求,不得在库区内养殖其他有可能破坏水库坝体或造成水体污染水生生物及家禽

3.水库主要以农业灌溉为主,在承包期间,要保证下游农田灌溉用水,承包方必须无条件服从水库运行管理单位的水库调度运,不得擅自开关水库放水闸门。

4.在承包期间,不得擅自在水库管理范围内建房,不得改变库区的库容库貌或在水面进行网箱养殖,承包方自行在水库周边(水库管理范围以外)进行其他投资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合同到期后,承包方应在合同到期前清理库区内所有养殖的及水产品,逾期未清理,视为放弃养殖的及水产品的所有权,无偿归发包方所有,由发包方处置。

5.承包期间承包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国家及水利行业有关规定,严禁在溢洪道上做阻碍泄洪的建筑物及拦网构筑物,要服从发包方及水库管理单位的防汛安排,服从水库调度运行管理,并按照水行政主管部门蓄水计划做好蓄水工作。

6.在承包期间,承包方要配合做好水库周边安全防范宣传和警示标志工作,在经营期间因游泳、喂养、捕鱼、盗鱼等或其他行为产生的安全事故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7.水库承包人除在法律(政策、法规)框架下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外,还应履行水库安全和水质保护工作的义务,并配合做好水库大坝、溢洪道日常的维护、保养等工作,发现险情应及时上报水库管理单位,确保水库安全运行。

8在承包期间,水库管理方需要放空库容对水库进行维修或除险加固时,承包方应予以配合,所影响的养殖时间不到一年,在合同到期后顺延一年,超过一年时间的,合同到期后按实际影响时间顺延。

9在承包期间,如有政策性变化、开发需要或上级管理部门需收回水库经营承包权终止合同的,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承包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无条件退出水库承包经营,清理所有养殖的鱼及设施,发包方不作任何补偿,如合同期未满的,所剩承包时间按月计算退还租金给承包方。

10、承包方在承包期间负责清理水库及周边垃圾和库区水面的水葫芦。

三、承包期限及承包底价

1.承包期限

本次招标承包期限为3年,因狮子口水库正在除险加固施工中,拟202312月进行完工验收,发包时间从202411日起到20261231日止。

2.承包底价

标底6万元/年,采用竞争性报价,每次增加报价不低于5000元,报价高者获得承包权在签订承包合同当月次性清三年承包费

3、中标者,在签订承包合同时,须支付承包押金30万元,主要用于承包方不及时清理水库周边垃圾和库区水面的水葫芦时,用押金聘请清理人员进行清理,如承包方按要求及时清理水面的水葫芦,合同期满后把承包押金(不计利息)退回给承包方。

四、有关要求

1.投标人需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有水产养殖经营管理经验的单位或个人;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报名时请提供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个人报名请提供身份证和银行征信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投标人对本公告的各项内容不明确、不了解的,应当在开标前以书面方式提出,由永福县水利给予解答或说明。

5.本次招标开标需满足3家(人)及以上投标人报名。

6、本次招标不组织现场介绍,投标人自行到现场查看,如有疑问,联系水利局。

7.投标人必须遵守会场公共秩序,不得随意喧哗,不得阻挠其他投标人报价投标,不得有操纵、垄断、恶意串通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投标资格,并依法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五、报名方式

参加投标者应熟读招标公告,请于2023510持相关材料、授权委托书到永福县水利局办公室报名,报名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30投标保证金不收现金,以转账方式缴纳。如不中标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竞标采用出价高者获得承包权,中标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包人签订《水库水面承包经营合同和支付承包费及押金,按自动放弃处理,顺延由第二价高者中标。

2023512日在永福县水利楼会议室开标。

六、违约责任

中标人需在中标后15个工作日内与发包人签订《水库水面承包经营合同和承包费,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永福县水利局窗口及苏桥水利发展中心发布,公告期及报名时间2023428日至2023510日。报名截止时间:20235101600

八、联系方式招标人:永福县水利联系人:黄丙华

联系电话:18376382788       

永福县水利

2023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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