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特色栏目 > 业务专题 > 特色农业产业 > 政策通知

致永福县罗汉果、沙糖桔经营主体告知书

2025-12-19 17:05     来源:永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永福县农业农村局     作者:永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永福县农业农村局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行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切实维护永福罗汉果、沙糖桔的品牌声誉,确保我县罗汉果、沙糖桔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即日起,永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永福县农业农村局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地理标志侵权、伪造或擅自使用地理标志、虚假宣传,以次充好,缺斤短两,欺骗顾客违反公平交易等违法行为。现特向永福县罗汉果、沙糖桔经营主体郑重告知:

一、规范地理标志使用

“永福罗汉果”是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受法律保护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不符合《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且未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同意,任何企业及个人不得擅自使用或伪造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或使用与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相近、易产生误解的名称或标识及可能误导消费者的文字或图案标志。已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登记的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合法使用人应严格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相关标准规范组织生产地理标志产品,保证使用“永福罗汉果”地理标志的产品严格按照统一的标准、规范生产,确保罗汉果产品品质,维护永福罗汉果声誉。

二、加强食品添加剂、保鲜剂管理

沙糖桔选果使用的果蜡,属食品添加剂,按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果蜡作为原材料采购时,应做好进货检查验收工作,落实索证索票制度,确保使用来源合法的合格原材料组织生产,在选果洗果过程中所使用的保鲜剂应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规范,不得在市场销售中出现药残。

三、强化诚信经营意识

各生产经营户必须做到证照齐全,亮照(证)经营,守法经营,公平竞争,恪守行业道德,严把产(商)品质量关,做好进货检查验收工作,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做到明码标价、计量准确、质价相符、不利用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顾客),杜绝虚假标价、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不虚假宣传,不以次充好,不缺斤短两,不欺骗顾客,不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维护正常交易秩序,营造让消费者(顾客)舒心满意的交易环境。

四、严格开具收取保存承诺达标合格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罗汉果、沙糖桔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罗汉果、沙糖桔收购的单位或者个人按照规定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从事罗汉果、沙糖桔收购的单位或者个人按照规定收取、保存承诺达标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

对于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或个人,永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永福县农业农村局将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永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永福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15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