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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做好我市不动产“登记难”专项整治工作,妥善解决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不动产“登记难”问题,以实际行动回应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集中整治不动产“登记难”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发〔2025〕61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全区集中整治不动产“登记难”问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5〕17号)文件精神,现在永福县范围内征集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不动产“登记难”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2024年12月31日前永福县辖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已建成销售的住宅。
二、征集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7日结束。
三、收集方式及联系电话
符合本次排查范围的购房业主、开发企业或单位请填表并按以下方式提交相关线索材料。
(一)现场提交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永福县东滨路1-1号锦江花园C1政务服务中心1层不动产登记1号、2号窗口,联系电话:0773-8556089。
(二)邮寄提交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永福县东滨路1-1号锦江花园C1政务服务中心1层不动产登记2号窗口;邮编:541899;收件人:永福县不动产登记和房产交易中心;收件电话:0773-8556089。
(三)邮箱提交
将相关材料扫描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yfbdczx@163.com,联系电话:0773-8556089。
四、其他事项
(一)下列情况不在本次征集范围:
1.2024年8月永福县不动产登记和房产交易中心发布《永福县不动产登记和房产交易中心关于收集国有土地上不动产“登记难”历史遗留问题的通告》后已征集,不再重复征集。
2.已列入全县保交楼、保交房项目的小区不再重复征集。
是否列入已搜集的问题小区,可先电话咨询:0773-8556089,避免群众费时往返跑。
3.个人自建房超占地、超面积等不符合规划验收的。
4.属于搬迁回建小区,无土地证或建设用地许可证而未批先建的。
5.因民事纠纷等情况,未能取得用地审批手续的。
6.集体土地上建设的。
(二)温馨提示:本次问题线索搜集不涉及具体业务办理,请谨防黑中介、黄牛党从中收取代办费、加急费等不法行为。
特此通告。
附件:永福县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不动产“登记难”线索征集表
永福县不动产登记和房产交易中心
2025年4月23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