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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2025]010号

2025-12-11 09:40     来源:永福县不动产登记和房产交易中心     作者:韦秀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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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逢光 管不善,将永林证字(2010)第00016558 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逢光

2025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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