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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办理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 2025年12月1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永福县不动产登记和房产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0773-8551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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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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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谢克刚 |
林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 |
永福县永福镇泡口村从江屯第一村民小组(小地名:谢家湾、板梨槽、滴水岩棉、瀑木朝) |
谢家湾13.07亩,板梨槽27.2亩,滴水岩棉59.59亩,瀑木朝4.5亩。 |
林业 |
被继承人:谢小弟,林权证:永林证字(2009)第00004877号 |
公告单位:永福县不动产登记和房产交易中心
202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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