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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编号:H2025-31)

2025-12-25 16:10     来源:永福县不动产登记和房产交易中心     作者:黄承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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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办理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日内(20261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永福县不动产登记和房产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0773-8556089

序号

继承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30

韦解名

出让

永福县龙江乡龙隐村坡上队

建筑面积:

106.6平方米、土地面积:48平方米

住宅

永房权证龙江乡(甲)字第(99)0115号、永国用(99)字第029号

公告单位:永福县不动产登记和房产交易中心

2025年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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