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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办理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 2025年12月0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永福县不动产登记和房产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0773-8556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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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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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美琴 |
出让 |
永福县永福镇向阳路上窑街2号(原山葡萄酒厂宿舍)8栋1单元602室 、117室 |
宗地面积:339.43㎡ 房屋面积:11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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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
永福县不动产权第0000800号 |
公告单位:永福县不动产登记和房产交易中心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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