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因永福县公证处执业公证员不足法定人数,不符合公证机构正常执业条件,经报请上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永福县公证处自2026年2月13日起暂停执业。现公告如下:
一、暂停执业期间业务安排
1. 暂停受理、办理各类公证申请及出具公证书;
2. 暂停执业期间,永福县公证业务依法交由临桂区公证处代管,需要办理公证业务的当事人可前往该处办理。
二、咨询与联络
承接机构:临桂区公证处
办公电话:0773-5587796
地址:临桂区致和路3号临桂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上班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0-4:30)
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待公证处符合法定条件恢复执业,相关信息将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
永福县司法局
2026年2月25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