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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租房提取政策调整后,我一次可以提取多少住房公积金?
答:无自有住房缴存人租赁商品住房提取限额提高至每人每月900元。符合条件的缴存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可一次或多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每次提取额不超过未提取期间可提取额度之和。租赁廉租房或公租房的,每次提取额不超过未提取期间实际已支付的租金。
二、问:办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需要哪些材料?
答:区直中心已简化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要件,缴存人申请办理提取业务时,采用定额核定方式申请办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的,仅需提供以下要件:
1、缴存人凭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规划许可意见)。
2、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产权所属单位对房产使用人等有关情况的说明)。
三、问:我已取得加装电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什么时候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自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规划许可意见)之日起,在不超出本户提取限定额度的情况下,符合条件的缴存人可在三年内一次或分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四、问:在没有票据的情况下,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的可提额度有限制吗?
答: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额度采取提取定额核定方式的,每户在三年内总提取定额标准如下:

五、问:申请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时,发现自己账户余额不足,我的爱人也在区直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她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答: 房屋所有权人无住房公积金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的,不足部分可由配偶、子女、父母申请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积金补足房屋所有权人未提取额度。所有符合提取条件的提取人应以同一种提取核定方式办理,在首次(首笔)办理时如已选定提取方式的,不再更改。两套及两套以上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同一自然年度所有提取人以同一套住房办理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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