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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医疗救助对象手工(零星)报销办理流程

2022-12-01 16:05     来源:永福县医疗保障局     作者:永福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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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对象手工(零星)报销

办理流程


一、适用范围

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广西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通知》(桂政办发〔2022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医疗保障专责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保障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的医疗救助对象。

二、办理机构

永福县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三、申办材料

申请人把下列申请资料(文件、物品)送交办理窗口: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纸质/电子版

特定要求

1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原件或

复印件

1

纸质/

电子版

2

《广西医疗救助零星结算申请表》

原件

1

纸质

3

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的结算单

原件

1

纸质

4

医疗费用发票

原件

1

纸质

发票丢失的,可提供发票存根复印件并加盖医疗机构财务章,同时签署承诺书。

未报销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患重特大疾病人员需提供。

5

与医疗费用发票对应的费用结算清单

原件

1

纸质

未报销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患重特大疾病人员需提供。

6

门(急)诊病历或急诊留观病历

复印件

1

纸质

未报销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患重特大疾病人员需提供。

7

用药处方

复印件

1

纸质

报销门诊特殊慢性病或门诊特殊药品待遇,且未报销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患重特大疾病人员需提供。

8

有诊疗经过描述的诊断证明、出院记录

复印件

1

纸质

未报销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患重特大疾病人员需提供。

9

参保人本人银行账户

复印件

1

纸质

如无法提供的,可提供参保人员直系亲属的银行账户及双方关系佐证材料或承诺书(承诺书原件)。


四、办理流程

(一)

流程图

在医保经办机构申报: 

接收提交的材料

(即时)

做出受理决定

(即时)

              

审核

(8个工作日)


待遇拨付

(4个工作日)


结果反馈

(即时)

  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受理

(即时)


结算

(即时)


结果反馈

(即时)

(二)办理程序

1.受理

2.审核

3.拨付

五、办理时限

1.

法定时限

30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

12个工作日

六、咨询方式

1.

现场咨询

永福县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永福县东滨路洲坪街1号)

2.电话咨询

0773-8516696 

七、办理地址和时间

地址:桂林市永福县东滨路洲坪街1号三楼服务大厅①-⑥号窗口

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 ,15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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